202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27人)》已于2022年4月1日发布,本次来宾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100元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02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7:00 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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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保健、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加强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职称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名时仍在来宾市兴宾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或已从来宾市兴宾区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辞职未满6个月的除外);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编外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xbfby1203@163.com)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至招满为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来宾市北二路35号)
4.资格初审: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参加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试,免笔试直接面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至1:1或取消岗位招聘。面试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现场打分,并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谈、考核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
(三)体检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考试、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编外招聘岗位。
(四)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工作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按两个同等政策落实待遇。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编外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编外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用人制度。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要严格按编外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编外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13733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来宾市融媒体中心(来宾日报社、来宾市广播电视台)定于2022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报社1人、电视台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采编专技人员3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应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 日-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发送邮箱:报社岗位邮箱lbrbrjb@163.com,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0772-6653605;电视台岗位邮箱lbtvrlzy@163.com,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772-4221648。
4.网络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者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打包发送到邮箱。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报考者。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30日。
6.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中心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在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中心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5月。
(二)考核
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和我中心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1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包括:考核人选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获奖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考核人选的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情况;复查考核人选报考资格。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
我中心组织报考者的体检工作,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可以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6月。
(四)审批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中心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2年7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98号(报社)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568号(广播电视台)。
咨询电话:0772-6653605、4221648;传真号:0772-6655198、4277855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
2022年4月14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简章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一般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新闻、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住人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 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教育股(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3号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时提供报名表3份;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等复印件各2份。同时校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五)联系人:韦懿格,联系电话:0772-552881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本人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工资待遇
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待遇每月2500元,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