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属市苗圃林场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苗圃林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必要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半专业森林员1名,专业不限,学历大专及以上,年龄30岁以下,五官端正,举止大方,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较好。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按上年度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对应系数计发。
(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三)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有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后按对应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2月7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柳州市苗圃林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lzsmplc@163.com(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场办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联系电话:0772-3651214
柳州市苗圃林场
2020年1月7日
2020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专技人员3名;林业辅警3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综合岗位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4.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学历较高或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9号)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四楼411室。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前往报名。属退伍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柳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四)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自行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工作岗位。聘用后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柳江区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办公电话:0772-7212122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四批)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人才开展公开招聘(第四批),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报名截止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原则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对于在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