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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心理医院、南宁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启事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22日讯: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心理医院、南宁市精神卫生中心)是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信息科干事1名(编外聘用)。   一、具体要求和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服从医院管理及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等专业。掌握ThinkPHP,Laravel等1-2中常用架构;能独立完成中小型项目的审计与开发;熟悉数据库索引原理及优化、数据库分库、分表和集群搭建;熟悉Redis,MongoD等NoSQL技术,熟悉使用场景。   3.年龄30周岁以下。有医疗行业软件开发经验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6日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将简历上传到人事科邮箱:gxnnwyyzp@163.com。邮件名:岗位+姓名。   四、联系地址及电话   南宁市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十二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3311309联系人:黄老师邮政编码:530001。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南宁西乡塘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12日讯:一、单位概况   南宁市西乡塘生态环境局为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于2019年5月挂牌成立,承担西乡塘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地址位于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1号。   二、招聘人数   招聘1人。   三、应聘条件   1.男女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环境、化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4.有政府工作、办公室工作经历,熟悉公文写作优先。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机动车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与西乡塘生态环境局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根据西乡塘区政府出台的西乡塘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文件发放,工资为3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周末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xxtqhbj@163.com。   3.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西乡塘生态环境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 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初定人选,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4. 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西乡塘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七、其他   联系电话:0771-3114939、3921655

2020年南宁市良庆区面向村“两委”成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11日讯: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重要精神,激发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南宁市乡村振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乡村振兴办〔2020〕6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0年计划从良庆区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面向良庆区村在职两委定工干部。   三、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在村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2017年9月17日前进入两委);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后出生);   (七)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rsj/),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续信息(面试人选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于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rsj/)。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歌海路9号良庆区人社局1126室。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0年良庆区从村两委成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需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由良庆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   招聘岗位相关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9月17日,需在2020年9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组织笔试。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做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有关知识,自治区、市、县情等(不指定教材)。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将在良庆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五)组织面试。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七)考察   良庆区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良庆区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村两委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相关规定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结论,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良庆区人社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rsj/)和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歌海路9号)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4301605;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点击下载>>>   1.2020年南宁市良庆区面向村两委成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南宁市良庆区面向村两委成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2020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2020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0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10人)》已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具体2020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   点击查看:2020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3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至7月25日10:00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021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2905人)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20日讯: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19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2905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含农村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村(居,下同)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2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报考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区的职位,不能跨区报考。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已报名参加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公安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1年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2月20日起,可以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2月24日8:30至3月1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2月24日8:30至3月3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2月24日8:30至3月1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交费,再于3月20日前按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2月24日8:30—3月5日18:00。   (四)职位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3月9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1年3月9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22日8:30—5月16日8:30(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分类考试,《计划表》中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C类职位使用C卷。   公安机关部分职位除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或专业科目测试(详见《计划表》),分值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C卷)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全区各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C类职位的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资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5月9日前。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级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广西人事考试院、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0日

2020年南宁武鸣区免笔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21日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武鸣区采取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0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8届、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武鸣中心城区以外的镇初中教师岗位,如专业对口,且为武鸣区户籍或生源的,可放宽至师范教育类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四)其他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20年武鸣区免笔试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时,岗位要增设筛选程序(详见下文)。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中心城区以外的镇、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简章在南宁市人社局网、武鸣区政府网、区内师范院校等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一是招聘单位到高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应聘者持毕业生推荐材料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武鸣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二是到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求职材料到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武鸣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wmqjszp@163.com)。投寄材料截止时间请关注招聘简章所规定的日期。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电话访谈),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1.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21人但小于80人时,应聘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20人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应聘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结构化面试和说课两种方式进行,成绩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30%、70%。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电话)通知相关应聘者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权重为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确认有效。   2.说课(满分100分,权重为70%)。教学技能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应聘者根据指定的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确认有效。   (五)确定聘用人选   确定聘用人选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   1.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结构化面试和说课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来确定聘用人选。   2.通过调剂方式确定聘用人选。为能够招聘到更多优秀人才,满足招聘岗位需求,对未能确定为聘用人选且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按总成绩高低在同等岗位条件的空缺岗位中进行调剂。   (六)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说课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   (七)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招聘热线电话:0771-6224125(苏老师、陆老师)   点击下载>>>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2021年南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南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南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28人)》已于2021年4月3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南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rsj.nanning.gov.cn   点击进入:2021年南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021年南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1年南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28人)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01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南宁市城区、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八)报考其他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4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4月7日至2003年4月6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市级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21年4月1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人员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至5月22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类别: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按管理权限送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已备案的面试人选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如因验证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的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市本级招聘工作人员的,市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市直机关、参公单位招聘的后勤服务人员和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区)、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的,由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的,由市级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市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71-1234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服务热线:0771-12333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0771-5533608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71-2638801   监督电话:0771-5523252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查看附件>>>   附件:1.南宁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   3.南宁市2021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2020年南宁市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3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1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对是否全日制教育形式不做限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6月16日至2002年6月15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1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2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3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学校、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一律核减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村中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师岗位经核准后可将开考比例定为1:2,不达此比例的一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时至18:00时。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时至19: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时至7月25日10: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8月底,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行公布。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学校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学校的体检人员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和考试成绩排序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若有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直接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66248。   附件:   1.2020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南宁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外招聘外聘人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4日讯:为切实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效率,我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二、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位),主要负责办公室文秘、财务工作,专业要求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楼0301室。   联系电话:0771-5826126、0771-582619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4、网络报名简历投递邮箱:qxqjgswj@163.com。   5、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考生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考生简历1份;   (4)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名登记表》(可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及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网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http://www.qingxiu.gov.cn/jghq/)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筛选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笔试   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体检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公告栏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jghq/)   (八)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未扣除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3、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点击下载>>>   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