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书记员岗位1名,司法警察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工作。

  (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从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庭审值庭工作;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工作;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要求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报考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岗位均要求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四、聘用人员身份、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马山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马山县人民法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年一聘;

  (三)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1700元/月;岗位补贴400-900元/月(岗位补贴随工龄动态调整);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资30元。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予以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安排出差的可享受和在编人员同样的差旅补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自行登录电子邮箱msfyzgkdh@126.com(密码msfyzgkdh6805326)下载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msfywei@126.com,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3月9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于2022年3月9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由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本院组织的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院党组根据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6805326

  地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89号

  

马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日

  附件: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七)专业不限,有文字功底及宣传报道经验工作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5月26日-6月6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兴宁区政府网站http://nnxn.gov.cn/ggfw/xzzx/t1791946.html下载)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6月7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冰雁,联系电话:0771-329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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