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书记员岗位1名,司法警察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工作。
(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从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庭审值庭工作;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工作;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要求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报考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岗位均要求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四、聘用人员身份、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马山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马山县人民法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年一聘;
(三)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1700元/月;岗位补贴400-900元/月(岗位补贴随工龄动态调整);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资30元。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予以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安排出差的可享受和在编人员同样的差旅补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自行登录电子邮箱msfyzgkdh@126.com(密码msfyzgkdh6805326)下载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msfywei@126.com,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3月9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于2022年3月9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由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本院组织的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院党组根据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6805326
地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89号
马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行政管理、计算机、文秘类等相关专业,熟练应用行政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善于沟通、协调,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7月2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kjj2009@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2人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文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秘、法学等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以及写作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按时按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熟悉机关办公室工作,有办公室写作经验和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二)岗位: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务态度好,接待群众热情;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4)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zwzx@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4501232。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41人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需求,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辅警41人,岗位信息详见下文(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3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年龄适度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18:00至7月29日8:30
报考人员需将《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复员、退伍证等各类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364772198@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三)报考说明
1、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2、凡被南宁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3、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4、对同一时期南宁市公安局范围内多个单位同时开展招聘工作,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5、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6、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南宁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分局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 笔试内容
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复习范围详见下文(附件2),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7月31日,具体以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公告为准。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男子组
以上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女子组
以上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分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分局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直接补录。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分局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 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400-38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3210166
报名邮箱:2364772198@qq.com
(二)我分局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各项考试必须身份证进行核实。
(五)报考人员报考成功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14日内无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期间需持广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考试。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