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5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7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7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4月8日至2004年4月7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2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528人公告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nnjyj-2203.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 1 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填写真实可靠的报名信息资料,并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名后作为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 2 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4日18:00。

  3.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4月15日8:30至4月15日12: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5日 8:30至4月15日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2年4月16日8:30 至4月30日18:00。

  (二)笔试。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实际通知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对于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21人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市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招聘单位笔试面试书面通知或报名系统平台或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九、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

  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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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2022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直属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与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集成了南宁市邕剧团、南宁市粤剧团的舞台演出优势及从事民族音乐、剧本创作、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等门类的科研力量,为南宁市唯一一个专业从事民族艺术研究、保护、展演、传承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必须在2022年12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王,联系电线.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5号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707室。

  4.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现场报名当天告知报名结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按1:2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如果还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如任意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统一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领导下,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采用实际技能操作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分钟左右/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2.组织考察。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按要求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定为体检、拟聘人选。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最终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和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录用。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如需增设)、面试等本次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按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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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免笔试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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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免笔试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公布表

2022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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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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