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91人公告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0日同意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是全区第一所制造类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地处南宁教育园区西片区即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校园占地面积800多亩。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学校作为专门培养乡村振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坚持农业院校姓“农”的办学特色,以培养农业、农机(制造)类行业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9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9月26日),其中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zzy.cn)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www.gxzzzy.cn)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6日8:30—10月8日17:00。
(二)网上报名填表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9月26日8:30至10月8日17:00期间登录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站(https://rszp.gxzzzy.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平台”)报名。进入网站后,根据《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6日8:30—10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26日8:30—10月9日17:00期间登录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站(https://rszp.gxzzzy.cn)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登录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2023年10月12日8:00—10月14日9:00期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未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笔试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所有岗位报考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
原则上,笔试和试讲(面试)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确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可以开考。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的岗位,如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需增加笔试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同时注明),最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一周内在网上报名平台(https://rszp.gxzzzy.cn)公布笔试成绩,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六)试讲(面试)
1.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
第一类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面试)入围人选。
第二类免笔试的岗位:报考岗位考试方式为直接试讲(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同意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除外)。同一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6报名的,需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
2.试讲(面试)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前,由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试讲(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试讲(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试讲(面试)公告
在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zzy.cn)发布试讲(面试)公告,明确试讲(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试讲(面试)资格的或试讲(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试讲(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面试)准考证。
4.试讲(面试)形式
试讲(面试)由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试讲采用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确定试讲(面试)合格分数线
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试讲(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6.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七)考核
1.考核人选
第一类需考试岗位: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试讲(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第二类直接考核岗位:报考岗位要求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确定直接进入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情况需上报审批)。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到3名的人员均列入考核人员名单,根据学历学位、科研成果、主持项目(课题)、学术水平等综合因素,由招聘单位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名的,增加试讲(面试)环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笔试或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编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福利参照我校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相关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请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续的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771—5829868(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2201330(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3.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范老师、万老师;联系方式:0771—2206221、2206222。

附件1: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中员证明模版.doc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5日


2023年广西南宁市县(市_区)_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414人简章

  

  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20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3月2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 至3月28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2:00。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至5月7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各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附件1: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