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面向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精神,拓宽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进一步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兴宁区计划面向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招聘面向兴宁区在岗且在兴宁区连续担任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5年及以上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专职副书记以及居委会副主任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1月1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事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4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递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0楼1010办公室(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3)报名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任职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报名登记表、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等非证(书)原件的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含短信、邮件)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改报。取消岗位情况、改报时间、改报方式等具体事宜待报名截止后在南宁市兴宁区人社局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预计12月中下旬,地点以实际书面(含短信、邮件)通知为准。

  2.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在兴宁区人社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含短信、邮件)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兴宁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兴宁区人社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经兴宁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兴宁区人社局网站以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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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南宁市兴宁区2022年面向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南宁市兴宁区2022年面向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

2022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直属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与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集成了南宁市邕剧团、南宁市粤剧团的舞台演出优势及从事民族音乐、剧本创作、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等门类的科研力量,为南宁市唯一一个专业从事民族艺术研究、保护、展演、传承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必须在2022年12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王,联系电线.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5号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707室。

  4.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现场报名当天告知报名结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按1:2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如果还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如任意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统一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领导下,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采用实际技能操作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分钟左右/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2.组织考察。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按要求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定为体检、拟聘人选。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最终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和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录用。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如需增设)、面试等本次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按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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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广西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取消及调整招聘人员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及公布面试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因部分岗位没有人员报名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报市卫健委同意,现申请将原公告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儿科医师一(实名编制)岗位计划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0人,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放射科医师(实名编制)岗位计划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0人,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麻醉医师一(实名编制)岗位计划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0人,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外科医师一(实名编制)岗位计划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0人,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B超医师一(实名编制)岗位计划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0人,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内科医师(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计划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1人,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开考。

  七、原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经资格审查,现将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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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16日

2022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免笔试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公布表

  

  点击查看>>>

  2022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免笔试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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