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始建于1962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护理、医疗研究、康复、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于一体的二级中医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南宁市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总院设在秀厢大道东段73号,下设江南门诊部和唐山城市养老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ning.gov.cn)、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nnflzy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ning.gov.cn)、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nnflzy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总院(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3号)9楼办公室902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含当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由本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的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领导班子、党支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03825。
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3号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9楼办公室902室。
联系电话:0771-2503831。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1: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教育系统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双选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29)”(附件1)、“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附件2)。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部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9:00开始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图书馆西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四、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书、、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未取得相应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签约,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附件中《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信息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方式进行,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六)体检与办理入编手续
签约后,于当年8月份左右组织签约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待遇
1. 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2.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3.根据《关于印发<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补偿。
宾阳县教育系统2021年双选招聘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引进人才计划表(5.29).xls
附件2: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