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招聘公告(广西)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3日讯: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招聘人数: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会计学、文秘专业。

  4.年龄30周岁(含)以下。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现场报名者须持《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交至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旁一楼)。

  2.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1617690708@qq.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点击下载>>>

  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招聘6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简介

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总编室、新闻采编部。中心选址在兴宁区机关办公楼主楼25楼整层,建筑面积共551平方米。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政府投入建设经费207万元,完成了场地装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APP建设等工作,中心于12月30日挂牌运营,爱上兴宁APP上线试运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图视音频编辑岗1名、播音主持岗1名、新闻采编岗2名、平台运营维护岗1名、宣传部办公室文秘综合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6.中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邮箱:xnqwxcb@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31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设定,笔试内容各有侧重,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要求上报审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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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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