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4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五象新区。办学41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538人,专任教师360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75%。特聘1名院士作为高级顾问,拥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南宁市首席技师1人。近三年,教师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各类奖项86项。

  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47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分别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合办能源、电力类应用型本科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7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3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名,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6名,辅导员34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明细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5.身体健康;

  6.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明细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1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止,非报名时段报名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网上报名按学校人才招聘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附件材料,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②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在笔试或者面试前还需统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纸质版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考生报名登记表材料在人才招聘系统导出打印后签字交原件,①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4)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凭健康绿码参加现场考试,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6.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考试和考核

  疫情期间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条件要求为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进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笔试成绩:组织校外和校内专家封闭阅卷,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免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进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两大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①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考官安排: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于面试当天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组织实施。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研究,按照1:1确定拟聘人员。

  2.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1.公示对象: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的为公示对象。

  2.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等。

  3.公示范围: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通过本次招聘入职的人员,按报考岗位进行岗位聘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0709;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余老师、丘老师,联系电话:0771-32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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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工作人员用编计划明细表.xls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3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中员;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市外(含南宁市所属县)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

  

  

(十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8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进行电话咨询。

  

  

邮戳寄出日期、完整的材料扫描件最迟于2020年1月22日的,逾期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南宁市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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