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30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

  (一)岗位和人数

  1.新闻采访部记者3人;

  2.图书资料编辑部编辑2人;

  3.电教视频摄制部编辑2人;

  4.融媒体传播部编辑4人;

  5.综合人事管理部工作人员1人。

  (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开招聘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方式

  1.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作品(报考需提供作品的岗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原件或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2020年8月18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南宁市锦春路20号办公大楼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邮编:530022

  联系人:农青静郭晶

  联系电话:0771-5886582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通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20日为资格审查时间。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实操考试

  D3岗位报考人员除笔试外,还需进行实操考试。主要考察相关应用软件的实际操作能力。实操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D3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与实操考试按4:6的比例折算成绩。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计分(D3岗位总成绩按笔试和实操考试成绩的总分加面试成绩计分)。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在广西纪检监察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2.待遇:底薪+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要调整所报岗位,需在报名截止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和短信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访问广西纪检监察网查看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三)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绘画设计作品等材料的原件供查验。

  (四)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相关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点击下载>>>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中员;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市外(含南宁市所属县)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

  

  

(十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8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进行电话咨询。

  

  

邮戳寄出日期、完整的材料扫描件最迟于2020年1月22日的,逾期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南宁市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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