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经批准,我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定

  青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案件投诉受理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后出生);

  (三)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公告时间、地点、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0708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验证,《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面试。

  (四)体检: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四、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工资:2800/月,其中:基本工资252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280元/月,按季度核算,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的,每满两年工资加100元/月。用人单位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加纳和代扣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邱*联系电话:0771-5826019

  点击下载>>>

  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121年12月30日至1月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改).xlsx

  附件2: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改).docx

  

江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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