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扶贫办招聘信息员(兼档案管理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0日讯:南宁市青秀区扶贫办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兼档案管理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扶贫信息员(兼档案管理员)1名,工作地点为青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档案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考虑);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40岁)以下;
(四)熟练使用word文字编辑、excel电子表格等办公应用软件,且有一定的写作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中共党员、有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经验者可放宽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6.存在不适宜参加扶贫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913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青秀区扶贫办招聘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341。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查询,网址: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及笔试。
2、笔试、面试内容:拟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
(三)体检: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根据1:1比例按照先后顺序录用,录满即止。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进行录用,与我办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含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青秀区政府协管员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1960元,绩效工资为840元,合计每月2800元。
(二)社保费用按相关政策执行,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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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121年12月30日至1月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改).xlsx
江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