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录用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8日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08]109号)以及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兴宁区五塘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协查员1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劳动保障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年满18周岁,35岁以下,男女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招聘程序

  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招聘工作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6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2张,到兴宁区政府(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副楼1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报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1、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岗位补贴初入职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部分),此后每累计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为100元。

  2、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执证上岗,每位协查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不予以录用

  3、咨询电话:0771-3290706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招聘6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简介

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总编室、新闻采编部。中心选址在兴宁区机关办公楼主楼25楼整层,建筑面积共551平方米。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政府投入建设经费207万元,完成了场地装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APP建设等工作,中心于12月30日挂牌运营,爱上兴宁APP上线试运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图视音频编辑岗1名、播音主持岗1名、新闻采编岗2名、平台运营维护岗1名、宣传部办公室文秘综合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6.中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邮箱:xnqwxcb@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31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设定,笔试内容各有侧重,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要求上报审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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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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