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7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计量院)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的全区最高级别(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检测机构。下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业务部等11个职能管理部门以及长度、力学、电磁等共10个计量检测研究所。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西)、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检中心、广西车用电器产品质检中心依托本院建立;广西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挂靠在本院;建有自治区院士工作站以及博士后流动站等合作平台。

  我院现有干部职工269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3%。其中,博士后1名,博士1名,硕士75名;全国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14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名,高级工程师36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五)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专业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广西计量院网站(www.gxjl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档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jljcyjy2020@163.com,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广西计量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如报考岗位有职称、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4)个人免冠证件彩照。

  注意事项: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计量院2020年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院人事部门进行咨询。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报名表本人承诺处亲笔签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我院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笔试、面试均由我院统一组织。

  1.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9月10日前公布。

  (2)笔试考试内容为计量检测及相关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1)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院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我院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择优录取。

  由我院成立2人及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如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报考该岗位的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726629;

  (三)招聘联系人:范俊、许高洁,联系电话:0771-23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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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2020年8月8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中员;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市外(含南宁市所属县)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

  

  

(十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8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进行电话咨询。

  

  

邮戳寄出日期、完整的材料扫描件最迟于2020年1月22日的,逾期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南宁市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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