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2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需要,现将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是国家公立二级综合医院,地处南宁市北郊国家级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距离南宁市中心30多公里。医院占地面积64亩,在职职工42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72人。医院急诊科为南宁120急救中心东盟分中心,各专业学科为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一附院专科联盟单位,并与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结为医联体,在医疗技术上得到上级医院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我院拥有先进的远程会诊终端平台,与北京、上海、广东、湖南湘雅等国内最知名医院共享名医技术,医疗技术力量雄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医院医师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1年2月1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2月1日。
(六)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布: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xdmjkq.nanning.gov.cn/)。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xdmjkq.nanning.gov.cn/)。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可从上述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持《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本人所有涉及岗位招聘条件有关证明材料,交至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7办公室,电话:0771-6395861。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方式
开发区人社局依据简章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2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2月2日至2003年2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2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考察人选,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形成书面材料,出具考察意见。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开发区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开发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771-6301374。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严格组织考核纪律,对有违纪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 第35号)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他
(一)此次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人事调动手续办理以南宁市机构编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审批为准。
(三)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要求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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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广西江南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简章
2021年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类岗位:2名。具体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工作地点(派驻单位所在地):江西镇、苏圩镇、延安镇、福建园街道、江南街道、沙井街道、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分配岗位。主要职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壮锦大道19-1号民兵训练基地6楼608室),联系电话:0771-482788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市区内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市区外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jnqajj@126.com邮箱网上报名。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二类岗位:约2730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博士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现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博士人才。
一、招聘对象: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各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待遇
视引进人才情况拟定,可享受:安家费1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7-35万元,服务期内提供住房补贴1400-2200元/月;入职后可申请享受年薪20-100万元。特殊人才引进待遇可一事一议。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将博士学历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博士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个人身份证以及科研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应聘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发至各相关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同时发送我校招聘邮箱(nsdzp@nn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职称+姓名+应聘南宁师范大学××单位××岗位。
具体情况请与各用人单位联系(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赵老师
电话:0771-3908854 3920451
网址:http://rsc.gxtc.edu.cn/
邮箱:nsdzp@nnnu.edu.cn(主题:学校+职称+专业方向+姓名)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530001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招聘要求
我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一名,人员资格条件如下: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安心工作。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药学、法律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文写作及有驾驶C证等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
4、男性,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工资待遇: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
2021年6月15日前将简历发送到229744223@qq.com
联系人:甘露
联系电话:0771-586285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检查分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