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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已于2021年10月20日发布,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大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2021年钦州市灵山县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点击下载>>>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x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xls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pdf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1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2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7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26日前(含2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26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0日17:00。   报名前,报考者要对照《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1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8:30-8月4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6日8:30—9月1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0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的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灵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按照选岗结果,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选岗后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427822   2.监督电话:0777-6886286、0777-6523994   点击下载>>>   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0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共6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6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点击下载>>>   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

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人)》已于2021年7月21日发布,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   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2021年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德道,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毕业,有较好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限男性,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1、公开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邮箱(qzjkjyzx@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   2、招聘流程。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统一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进行考核录用。   3、未尽事宜请咨询市健教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潘晶晶,联系电话:0777-2886316,地址:钦州市金盛街77号)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1、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待遇参照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编制考试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0日讯:根据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2021年我校非实名编制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根据学校非实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育者,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考,测查应聘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本专业技能的能力,保证择优选拔人才。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教育局等单位2021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钦市编办发〔2021〕43号)文件精神,2021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编制招考名额为12名。招考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要求及相关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至200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   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2号楼3楼302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考试前3天通知参加考试。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于2021年10月27日前,按程序上报钦州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021年10月28日前,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统一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bbwzx.cn/)发布公告,并由学校通知报考者。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组织考试(2021年10月31日)   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印发准考证,并在考试前一天通知考生领取,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教育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工作区域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及排名。   (三)考核体检(2021年11月12日前)   1.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bbwzx.cn/)公布。   2.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市直以上具有规定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公示(2021年11月19日前)   对拟聘用人选将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bbwz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拟聘用人员材料上报(2021年11月3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面试工作实施和要求   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采取试教或技能操作与现场问答的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教与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试者提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准备教案,备考结束进入考场,用15分钟的时间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是否具备做教师的素质。试教结束后现场回答两道问题(时间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验设备维护员的专业测试,采取测试二道专业问题和一道岗位问题的答题方式进行。在考场内抽取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共用时10分钟。   五、防疫要求   面试考生须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2.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点入口处均设置有体温监测点,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有序接受体温测量。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门口聚集。   4.各考点入口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考生考试当天报到时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观察室,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候考室、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纪律要求   招聘考试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实名制招聘考试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777-3216319   点击下载>>>   2021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021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15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在原钦州学院西校区的基础上建设,地处钦州市主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育文化厚重。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于2020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规划至2024年,办学规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秉持现代教育理念,学校立足北部湾经济区,面向广西,辐射全国,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等方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成学科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为广西重要的幼儿教师教育基地、幼儿教育研究和信息交流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招聘岗位共20个,招聘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共6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至2003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曾任高校相关专业带头人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二)报考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4月14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14日前(含14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zcle.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zcle.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格式命名(例如:202101+音乐教师+张三+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qzyzrsc@163.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签名,PDF格式)和《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3,Excel格式)。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分别单独建立文档;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无关的获奖证书无需扫描。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以及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如报名时未能提供举证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又确实急需紧缺的岗位,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发布变更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专业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情况。   (五)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在符合考核资格的人选中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钦州人才网和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二)符合钦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并签订5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新引进人才,除享受学校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技师8万元。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777-2596839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咨询电话:0777-2596881   点击下载>>>   2021年度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度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度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xls   2021年度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材料目录.docx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钦州市钦北区防震减灾中心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22日讯: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责任心、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C2驾驶证、财务工作经验优先聘用。   (二)专业要求   财务会计类、文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二、报名方式、面试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填写好《钦北区防震减灾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到qbqdzj@126.com邮箱。截止时间:2021年4月5日。   (二)面试   经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股长,联系电话:0777-3686767。   点击下载>>>   钦州市钦北区防震减灾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07日讯: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学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新闻类、文秘、财务等相关专业;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0周岁;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聘用人员签订一至三年聘用劳动合同,工资参照钦州市后勤控制数招聘人员标准发放。按国家政策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至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好《钦州市创城办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qzsccb002@163.com。联系电话:2869098。   四、资格审核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我办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优秀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者。现场资格复核时间:1月19日(星期二),地点:市创城办二楼203(钦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南门)。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3.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4.其他获奖证书。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马上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考试内容: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   3.地点:市创城办(钦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南门);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考试人数或合格人数不足时,可以降低比例),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后,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   2021年钦州市创城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