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引才聚贤” 集中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01日讯: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是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广西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为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工业强区战略,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美好愿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共20个,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等详见《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二)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广西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通过网上提交和现场提交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两天,《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nqzzb@163.com);现场报名分为宣讲点现场报名和集中招聘现场报名,将在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并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可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于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宣讲。由招聘工作组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进行宣讲及接受现场报名。

  (四)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其中,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本科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

  (五)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六)考核、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聘用。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日程安排

  请点击招聘日程安排表.doc下载附件查看日程安排。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的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活补贴。对符合我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与我区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新引进人才,以及由我区相关单位委托培养并承诺回钦南区服务5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下同)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技师8万元。上述补贴均分5年发放。

  (二)租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固定住房且需租房居住的,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购买住房后即停止发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最长发放5年,具有全日制教育的本科毕业生最长发放3年。

  (三)购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钦南区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每年3万元的购房补贴,为期3年。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会,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南区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应聘出示个人健康绿码,须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宣讲室和面试室。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2698606、0777-21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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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共6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6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附件1: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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