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钦州港片区教育专场集中招聘公告

  

  钦州港片区2023年招才引智高校行教育专场集中招聘公告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位于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中国内地通往东盟各国的桥头堡、中国沿海新兴的大型重化工业基地,更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钦州港片区2023年招才引智高校行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紧缺人才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招聘工作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2021年以来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以上(一)(二)项2021年以来毕业的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包含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年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试招聘的方式。在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港片区2023年招才引智高校行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照招聘日程及报名时间段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钦州港片区2023年招才引智高校行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要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组向应聘人员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持该证方可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专业后面的括号为师范、师范教育方向、教育方向除外),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且达到报考岗位现场所划分数线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笔试、面试形式及赋分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教)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教)部分占70分,现场问答部分占30分。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本科生笔试结束后,留在试室等待成绩公布。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试。

  3.备考室统一提供教材和备课稿纸。面试室只提供黑板、粉笔或白板笔,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一律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

  5.考生进入笔试室或面试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水性笔等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

  6.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岗位顺序→再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程序进行)。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同一岗位的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考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务必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招聘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签订意向协议书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学科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现场签订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根据需要酌情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考核、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聘用及用编

  按规定将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片区管委、组织人社局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办理完结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使用编制类型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或公示通过后自动放弃的,可根据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

  六、享受待遇

  招聘的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新冠感染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须自行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时可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0777-3880329

  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0777-3889465。

  附件1:钦州港片区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钦州港片区2023年招才引智高校行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doc

  附表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表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考试为大家查阅整合了历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具体内容详情可参考2022广西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4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9日-2004年4月9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2年4月9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回避的岗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含技工学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2年4月9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4.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书、、普通线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4月9日前(含9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20年、2021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为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班生)身份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或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经市征兵办审核同意报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且已取得相应学历、书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

  (2)在部队服役满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服役满2年:①有参战经历;②个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③在六类艰苦地区、特类岛、海拔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服役满2年),在2022年4月9日前退役。

  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等非正常退役以及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在定向招聘范围。

  8.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党组织、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须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满2年且在岗,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定向职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9.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的人员,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区的人员,不得跨县区报考。

  10.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风险提醒:报考人员须按上述发布渠道登录和报名,请勿从其他网站或搜索引擎等渠道登录,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延误报名时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15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钦州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参见附件6),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1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限内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者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page]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2年4月13日8:30-4月20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申请开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须于2022年4月22日18:00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4月26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使用自治区报名平台的,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4月28日8:30至17:00。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缴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17:00,其他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缴费。

  (六)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七)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5月16日8:30—5月21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报考教师岗位的区(镇)聘代课人员、区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见附件5。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分别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市直和本辖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钦南区、钦北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2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2年7月3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市直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分别由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钦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管委会组织人社局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2年7月1日前制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page]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报考时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本人报考情况不知情或不同意而拒绝配合开展考核工作,导致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考核体检工作,视为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报考时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新聘人员,须在15天内办结与原单位转移或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以及按前款约定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批准聘用后被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00版)。

  (三)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和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由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等咨询电线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联系方式栏。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市直岗位;钦南区岗位;钦北区岗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岗位。

  3.监督电话。

  点击下载>>>

  1.《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专业参考目录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5.区(镇)聘代课人员、区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

  6.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

  

2022年4月6日

  

2023年广西钦州市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钦州市技工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钦州市技工学校是1978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隶属钦州市人民政府,由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是广西沿海钦州、防城港、北海三市唯一一所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学校承担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技工教育、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学校位于钦州市滨海新城科教园区敏昌大街2号(扬帆大道往北部湾大学入口处),毗邻北部湾大学。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技工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2人、英语教师2人、思政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二、岗位要求

  (一)应届、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各科目相关专业毕业生;语文教师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甲或以上等级水平,其他教师要求具有普通话二乙或以上等级水平;

  (二)具有中职/技工院校教师资格上岗证/高级中学,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待遇

  参照市内同等院校招聘教师薪酬核算,按“底薪+课酬(超课时)”形式计发、单位负责购买五险。外聘教师底薪每月2500元,课酬按照我校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核算,按月发放。

  四、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11日止。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到我校办公室报名登记,地址是:钦州市敏昌大街2号(扬帆大道往北部湾大学入口右侧),也可将电子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自我综合评价等)及证件扫描件发至学校电子邮箱:qzjx7204987@126.com。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777---2822691)

  宁老师(0777---2822697)

  17307778672(微信同步)

  附件:钦州市技工学校2023年教师应聘报名表.doc

  

钦州市技工学校

  

2023年9月8日

  

2023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招聘中职_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20人公告

  

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及时补充我县教师队伍,经研究,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职教师20名,小学教师2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八)报考人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对报考乡镇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甲等;县聘代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十)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5)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3年8月2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照《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其他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2.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可于2023年8月2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21日前(含

  21日)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教育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书生效日期应为2023年8月21日前。

  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中职教师

  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职教师20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小学教师

  1.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5名,要求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并且2023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2.从社会青年中招聘小学教师195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三)幼儿园教师

  从社会青年中招聘幼儿园教师400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以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s://exam.gxrc.com/Login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风险提醒:报考人员须按上述发布渠道登录和报名,请勿从其他网站或搜索引擎等渠道登录,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延误报名时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8月25日18:00。报名前,报考人要对照《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职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2)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777-6428351、6428848。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人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8月26日12: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8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人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人诚信报考。报考人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报考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8月22日8:00—8月26日18: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达不到1:3及以下岗位的必须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开考,经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30日8:00—9月2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需自行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的内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其中准考证为报考人参加本次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笔试工作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9月2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D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代课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

  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

  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9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3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 1:3 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3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答辩,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3年9月24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3年9月18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的面试资格,报考人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承担。

  (3)实行监督制度。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人选

  按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被考核人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核人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须经考核小组成员签名和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作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职学校的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人员直接入编;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考试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成立组织2023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428366。

  附件1: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职教师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3:在线报名系统说明书(考生端).doc
附件4: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6: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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