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钦州市春季集中招聘212人公告

  

  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教育专场)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和《钦州市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活动(教育专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钦州幼专部分岗位及市直中学岗位放宽到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钦州幼专岗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三)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参加面试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4日至3月28日(以投递到邮箱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高中英语教师岗位+张三)。报考市直中学岗位的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zjyrs@163.com,报考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的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zyzzp@163.com。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到现场参加招聘活动,不接受现场、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高校、高中、初中)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学段或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5),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5)本次集中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于招聘工作组收到报名邮件后的15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予以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组织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成绩排名)。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所有考生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面试

  面试通过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在钦州人才网统一发布,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查阅。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钦州幼专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择优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市直中学岗位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招聘指标数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向选择,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入围对象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进行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酌情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用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高校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五、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

  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委人才办、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77-2596881、2596891)

  附件1: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市直中学).xls

  附件2: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高校).xls

  附件3: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市直中学、高校).doc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5: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广西钦州市春季集中招聘212人公告

2022年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招聘28人公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市两级法院机关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全区法院检察院聘用制员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2名;

  

(二)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10名;

  

(三)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10名;

  

(四)浦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5名;

  

(五)灵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10分;

  

3.年龄为18-35周岁(1986年7月-2004年7月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8:00止。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钦州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附1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将《报考信息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证书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法院部邮箱,邮箱号为:zzb2852503@126.com。中院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及时重新填报、补充相关信息。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钦州市第九中学。

  

2.速录技能测试。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下午14:30,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楼。

  

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

  

3.资格审查。按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与招聘计划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面试报到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由各招聘法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0777-3687085;

  

2.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部0777-3618760;

  

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0777-3685577;

  

4.浦北县人民法院部0777-8218585;

  

5.灵山县人民法院部0777-6420270。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钦州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员报考信息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2022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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