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专业人员公告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木类、建筑类、会计学类等专业人员共4名,聘用后安排到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不得从事社会兼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具有土木类、建筑类、会计学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Windows及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土建类综合管理岗位3名;

(二)会计学类岗位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qzzjrjk@qinzhou.gov.cn ,并在邮件标题和简历上注明“姓名+所学专业+应聘XXX岗位”。

(三)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有报名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再统一组织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按钦州市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A座302室(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777-2862066;邮政编码:5355099。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0人公告

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安机关勤务辅警:50人
 
因工作的特殊性,勤务辅警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县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中8月12日至8月13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荔香大道)
 
(四)联系电话:0777-6529013
 
(五)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相片外其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服役期间表彰奖励证书。要求:有奖励项目名称、表彰单位及公章,表彰时间等。
 
(六)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所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
 
注意事项:
 
全程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审查结果查询。审查结束后,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生可在体能测试前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五、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每项占25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当前时事要点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10分: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退役军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民警配偶、子女。
 
考生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分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免试情形。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且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体能测试、笔试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退役未满一年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获得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3.曾在新疆、西藏、青海等地区服役的。
 
六、体检
 
(一)确定名单。具有免试情形的,面试合格进入体检政审名单。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
 
(二)体检。体检安排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考察。在体检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工作结束后,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报县公安局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后仍有缺额的,由县公安局统筹调配,在考试分数线以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234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6529013。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影响聘用。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正确认识辅警职业特点。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队伍的重要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要求较高。根据公安维稳工作的特殊性,公安机关辅警职业具有一定的艰苦性和危险性,各考生报考前应当了解并正确认识其职业特点和要求。
 
附件:1.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2.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考评标准表.xlsx   

 
灵山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0日

广西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钦州港区中学)招聘教师52人公告

招聘教师52名!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钦州港区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钦州港区中学)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教师5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青年。

三、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从大局,服从工作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条件;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在“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微信公众号、钦州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8月2日24时。有意向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word版、扫描版)与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qzgqz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报名人员务必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8月3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反馈给报名人员。

(三)面试

在招聘单位设立考点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教)1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教)部分占70分,答辩部分占30分。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另行公布。

(四)讨论决定。招聘单位结合面试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方案,经钦州港片区管委协调指导局、组织人社局同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适合人选,该岗位暂时空缺。

(五)聘用前公示。按规定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

(六)聘用。公示期间,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或公示通过后自愿放弃的,可根据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办理完结聘用手续。

五、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按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学校提供宿舍。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钦州港区中学)0777-3888493,0777-3888553。

附件:1-2

1.2023年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钦州港区中学)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表

2.2023年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港校区(钦州港区中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2023年7月25日



广西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二、招聘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qzsetfly99@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本人姓名”。报名简历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够。报名材料为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联系电话:0777—3217093。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业务熟悉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录用。

(五)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待遇按有关工资规定执行,具体面议。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公告由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附件: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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