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27日讯:为满足教学工作发展需要,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经来宾市人社局批准,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1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2003年4月26日期间出生)。部分乡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19、2020年金秀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成为拟聘人选,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现场报名不含周末),应聘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jxxjszp@163.com),报考咨询电话0772-621339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现场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地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监察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4月27日报名的必须在4月28日12: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5月11日12:00前完成。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12:00前致电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的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分数排名来确定考核的人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接到通知的考生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监察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注: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等媒体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聘用

  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即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本次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继续组织补充招聘,具体招聘要求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772-6218658

  监督电话:0772-6215056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5日

  文件下载: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广西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2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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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管理中心法规稽查科办事员1名、田东管理部办事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经济、刑事等不良纪录;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需持有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的有效证件;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人

  

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

  

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

  

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1.经面试合格后正式上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

  

工资15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资22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年终绩效6000元/年。待遇及福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有关政策落实。

  

2.面试成绩优秀人员列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员人才库,相关科、管理部办事员流失时,两年内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岗位要求

  

(一)法规稽查科办事员: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类、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经济学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有相关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田东管理部办事员: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有相关窗口服务、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人员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至少1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全套,缺一不可)。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bszfgjjzhk@163.com。报名材料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如:法规稽查科办事员 张三188****1234),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城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

  

(2)含有个人相片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3)亲笔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现场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公示

  

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报中心党组会审批后,在百色人才网及百色公积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它事项

  

招聘基础条件及程序按照《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详情可致电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电话:0776-2821200。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广西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2人启事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cad8f5b9cd0d5bf894f2986c59044937)

2021年广西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2人启事

2021年百色市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8日讯:根据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不限专业;

  3.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基础,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的能力,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5.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身体有纹身的;

  8.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2021年10月29日—11月8日,有意应聘者请填写附件(附后),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并发到组织部邮箱:dbxwzzb@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报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0776-3822016

  四、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三)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素质、业务能力、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复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考察、体检合格者将作为我部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部将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照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流程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出现体检不合格,拟聘用职位空缺情况的,将按照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流程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当年德保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采取一年一聘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六、招聘工作防疫措施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参与招聘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面试、考察等环节,近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在德保县进行核酸检测的证明,请各参与应聘人员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点击下载>>>

  2021年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1人启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物业综合整治工作人员1名(适合男性);

  

条件:本科以上文凭,35岁以下,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类专业优先,擅长公文写作,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基础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前),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填写好《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xnqwyzx@163.com ,联系电话:3290722。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应试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表).xls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启事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2a100fa7ae73d941a333bb5e22f76dbf)

2021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1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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