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6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创业大厦0441室)

  
联系电话:0773-284800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妇联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0773-284800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9年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为满足柳北区事业发展,加快引进紧缺人才,柳北区拟于2019年4月-2019年5月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结合柳北区实际情况,柳北区于2019年4月27日在广西民族大学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具体安排

  
广西民族大学现场双向选择洽谈会(校本部灯光球场,大学东路188号)

  
1.现场报名时间(双选):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

  
9:00--12:00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15:00--16:3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校本部,大学东路188号)

  
3.面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8:00--16:30

  
地点:柳州市桂景湾路小学(柳州市桂景湾路水天一小区北面)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18年、2019年毕业生),2019年的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三)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见《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招聘程序

  
举办现场招聘会,由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愿到招聘会现场报名,经双向选择、笔试、结构化面试后,确定拟聘名单。

  
(一)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1)《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8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由所在院系开具的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招聘单位收取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原则上,可按1:2 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及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校本部,大学东路188号)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15:00-16:30

  
(四)面试

  
1.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试题由命题小组进行封闭出题,由柳北区监察委、柳北区人社局组成试题接送组负责落实面试试题的领取及送达面试考点。面试设主考官、考官、记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计时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确实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本次招聘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五)考核

  
1.考核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 日内向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1.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提交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经柳北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聘用通知下达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无法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2019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9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办事员。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的会务、后勤等工作。

  
(二)参与各种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有关会务服务工作。

  
(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服从管理、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法律、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优先。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邮编53820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zfdc2211339@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五、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工资为2200元/月(不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26).docx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加挂南宁市青秀区投资促进局、南宁市青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宁市青秀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主要承担青秀区发展和改革、投资促进、大数据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2人,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电子商务、语言文学、法律类专业均可报名。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熟悉机关办公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有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13室);

  
3、报名携带材料:《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fgj/tzgg/ ),下载《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要求到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

  
四、招聘年限

  
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签订劳动合同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外聘人员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

  
2、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联系人:曾文婷、席楚雯

  
联系电话:5826178

  
附件:2019年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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