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至2001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8420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3-284201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2019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35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自治区《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及《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度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共计350名,主要从事110接处警、视频监控、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协管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或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已完成辅警过渡考核合格的,或者现在辅警岗位合同期内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8:00至4月24日17:3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 120.77.180.65),并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我单位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26日后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过期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勤务辅警需要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文职辅警需要三项中有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上机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前一周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统一公开上机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上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上机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面试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资格审查通告。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推荐材料。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占比之和作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窗口服务、档案管理、计算机维护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工作。

  
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2.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50元。

  
3.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加班补贴、伙食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1.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的考试聘用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2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桂林市公安局部 0773-8995146, 8995187。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广西来宾忻城县委部招聘公告

  

忻城县委部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以上文凭,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14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直接到忻城县委部办公室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部邮箱:xinchtb2006@126.com。

  
4.联系人:蓝主任 联系电话:0772-5512010。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委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忻城县委部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忻城县委部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19年7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5月28日前(含28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9年6月和7月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须在7月15日前获得毕业证原件。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面试的组织。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新区管委会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五县五城区两新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城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19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0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

  
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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