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主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的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8.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9.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本次编外聘用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者携带《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金阳路40号2楼全科诊室2)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5日为计算基数(如:40岁及以下,为197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根据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反馈报名人员。

  
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岗位,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生的体检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开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编外聘用岗位从面试成绩、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和劳动人事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体检费除外),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4972615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4517525、4518838

  
附件:

  
1、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局 卫生计生局

  


2019年10月15日

2019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360人公告

  2019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36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访问“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4.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9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6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6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19年7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

  
(6)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7)《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19年7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19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4.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中下旬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19年度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4.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广西百色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马头镇人民政府服务力量,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报名条件

  
岗位:平果县如意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工作地点在平果县如意小区。

  
报名条件:

  
1、18岁以上,35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有较强的责任心,并要求是平果户籍,常住平果县辖区内。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善于联系群众,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并积极主动工作。

  
3、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2.报名地点: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及电话:梁春0776-5880077

  
4.报名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1张、个人简历,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面试:面试时间:4月11日 面试地点:马头镇人民政府(具体地点和时间电话通知)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政审不合格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和福利待遇: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对使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的有关规定发放。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马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乡(街道)卫生计生人员公告

  
为适应叠彩区经济建设发展,构筑更加科学合理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体系,根据叠彩区第十届第56次会会议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大学生,报名时没有取得大专毕业证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户口属桂林(包括十一个县)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叠彩区就业服务中心, 0773-2602426。

  
报名地址:

  
桂林市叠彩区就业服务中心中山北路84-12号。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共2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叠彩区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考试

  
(一)机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机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机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机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叠彩区政府网站公布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顺序,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叠彩区委组织部、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机试、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成绩公布

  
机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报考人员机试、面试成绩之合按从高到低排列,按1:1比例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叠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公章,报叠彩区组织部、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叠彩区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叠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机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0773-8980504

  
相关网站: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www.dcqzf.gov.cn

  
桂林市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叠彩区公开招聘乡(街道)卫生计生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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