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百色干部学院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15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百色干部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百色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治区党委管理为主、百色市委协助管理体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公益一类、相当正厅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4月,学院列入中央组织部备案的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名录,是领导干部修炼心学的红色殿堂。学院地处革命老区广西百色市,位于右江之滨、思贤湖畔,占地面积630亩,2016年12月11日建成启用,可同时培训500名学员。

  学院以建设全国一流干部学院为目标,以立足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为办学定位,以打好红色牌民族牌生态牌东盟牌为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发展和开放式办学路子,着力打造一个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同时开展国情区情教育,以及面向东盟国家为主的国(境)外干部(公务员)培训于一体的重要基地和实训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如下:(附件)

  三、报名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7.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要求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辞职重新返岗未满5年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优惠政策

  (一)在学院内安排过渡住房一套,配置办公电脑一台、工作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一定额度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如下:

  1.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6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2.正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6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3.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4.副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5.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4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引进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可直接聘任到七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或者享受相应副高级岗位待遇)。

  (四)全国双一流大学等知名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特殊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或者特殊调入的高层次人才,由院委会讨论确定其引进待遇。

  (五)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学院工作,凡自愿到学院参加应聘试讲面谈的,由学院报销往返路费和住宿费,安排食宿。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公告附件内的《百色干部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专业资格证书、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电子版或扫描件、彩色全身照片发至邮箱:bgyrlbzp@163.com(百干院人力部招聘的拼音首字母。邮件标题请写姓名+部门+岗位)。我院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联系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试讲和面谈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试讲和面谈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三章考试与考核第十二条规定: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获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的规定,我院对于只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安排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

  2.试讲安排:学院将提前5个工作日与进入试讲和面谈环节的人员约定试讲题目、时间、地点等事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参加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在试讲时,要求试讲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试讲总分为100分,75分合格。在所有评委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试讲人员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的试讲成绩。

  4.试讲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谈。

  (四)考察

  1.试讲成绩和面谈结果提交院委会讨论,确定考核对象。

  2.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采用民主测评与评议、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政法计生情况、家庭基本信息、个人性格特点和求职意愿等方面。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体检

  1.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院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6--388786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老师,0776--388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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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百色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岗位表.docx

  2021年百色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doc

  百色干部学院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市共有8个县(市、区)统计局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招聘47名统计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职能及协统员工作职责

  

县级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县(市、区)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本辖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协统员主要工作职责: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县(市、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所学专业为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且获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七)县(市、区)统计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八)身心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南宁市统计局(http://tj.nanning.gov.cn)和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tjj.gxzf.gov.cn/)网站。

  

四、报考程序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1日。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10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职称证书。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2);

  

(三)缴费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批准后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打印方法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五、笔试

  

(一)考试内容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21年广西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考试当天需对报考人员进行“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三码联查,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预计2021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经自治区统计局确定后,公布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分为参加笔试人员和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两种。

  

1.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免笔试人员: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报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如同一岗位中,参加笔试和免笔试的面试入围人选超过30人,增设筛选程序: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员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0的比例确定最终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员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入围人员总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名申请材料送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有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成绩可以递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公告预计于2021年12月上旬发布。

  

(四)实施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达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考场公告栏张贴公布。面试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开展。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第一题最高分进行排序,以此类推。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南宁市统计局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待遇保障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每人每年约4.4万元含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协统员身份为编外人员,招聘单位不解决协统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口关系和住宿等。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统计局和招聘单位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2756,0771-553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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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提取码:erep)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89p0)

  

南宁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简章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至6月2日18:00。

  

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查看报考说明(附件2),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提交报考申请。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6月4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5月26日9:00至6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2日18:01至6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1年6月6日24:00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于2021年6月21日00:00—7月30日24: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6月26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根据所报岗位类别分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7月3日后可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2021年7月3日9:00—面试结束。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报考引进人才职位的考生免笔试、免交报名费,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谈)

  

(一)面试: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果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

  

(二)面谈:人才引进岗位考生参加面谈,面谈后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排名为先。

  

引进人才职位不评定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引进人才职位按照面谈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南宁海关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需提供7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南宁海关报名咨询电话:0771-5368272。(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附件1: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考说明.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

2021年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简章

2021年广西省河池市东兰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9个岗位21人,其中:综合类18人,医疗卫生类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1年广西省河池市东兰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选会暨全区第一期就业精准帮扶双选会

  

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9:00—14: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2.广西财经学院2021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

  

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9:00-14:00

  

地点: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足球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

  

3.广西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

  

时间:2021年4月25日(周日)9:00—13:00

  

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4.其它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

  

(二)报名要求

  

1.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加应聘。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应聘。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326273。

  

附件:

  

1.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f

  

2.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t.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s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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