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崇左市事业单位招聘1043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免笔试或直接考核方式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 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部分),附件2: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部分),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4月6日8:30-4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22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传真)到招聘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核实后,填写减免考试费人员信息表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延长至4月22日18:00,缴费时间截止19:00。原取消招聘岗位所交费用按照原渠道退回。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8:00-5月22日10: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2021年广西崇左市事业单位招聘1043人公告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此类人员一经录用,在所录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免笔试部分)》。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现场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24日到招聘单位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24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除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早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有关要求在崇左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考核与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0330(笔试部分).xls(提取码:q0ml)

  附件2: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0330(免笔试).xlsx(提取码:udxm)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提取码:ea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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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农经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类、财会、计算机、土管、法律等专业优先;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籍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西一巷2号二楼);联系电话:0778-8821540(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电子邮箱:hjnj8821540@163.com。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资格审查: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和招聘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三、相关待遇

  

参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因公出差,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出差补助和报销费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3fbb3192ac1fc45a42d6719510745582)

2021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2021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江南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2021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44c9a4fcf12bcaba57032722ce1e0e37)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设公开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教师83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21年度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2021年8月18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18日在桂林市教育局(http://jyj.guilin.gov.cn/)、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灌阳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在灌阳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直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73-4215581。

  资格审查:灌阳县教育局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资级证、职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两份《2021年度灌阳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供报名时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涉及的方法内容。

  特别提示: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取一个岗位报考,多报者按不诚信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报名时,一定要全程配带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面试环节:由灌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40人,该职位面试时视情节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具体面试通知见面试通知单。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灌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灌阳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特别提示: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t2lm)

  2.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zt77)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yppo)

  

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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