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2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岗位)

  

附件1
2022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计划表(综合岗位)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经费
来源
招聘岗位 招聘
名额
岗位
编码
招聘岗位说明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备注
1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 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一 3 A01 从事政策研究、新闻传播及文稿写作等工作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该岗位为周转池编制,工作单位以实际安排为准。
2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 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二 2 A02 从事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市政工程、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工作 土建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该岗位为周转池编制,工作单位以实际安排为准。
3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 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三 1 A03 从事审计、工程造价核算、管理等工作 会计、审计、审计实务、成本会计、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管理、政府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硕士(专业硕士) 本科学士及以上 该岗位为周转池编制,工作单位以实际安排为准。
4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 灵山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四 1 A04 从事畜牧技术研究及推广工作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兽医学、畜牧学、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 本科学士及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的畜牧技术服务站暂无编制,故用周转池编制引才
5 中共灵山县委
宣传部
灵山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05 从事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 新闻学、汉语言文字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 灵山县
人民政府
灵山县发展研究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一 2 A06 围绕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资产评估、网络经济学、经济学、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7 灵山县
人民政府
灵山县发展研究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二 2 A07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本科学士及以上
8 灵山县
财政局
灵山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08 从事财政、财务、金融等工作 财政学、金融学、公共经济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9 灵山县
财政局
灵山县财政稽查大队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09 从事财政、财务、金融等工作 财政学、金融学、公共经济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 灵山县
发展和改革局
灵山县大数据信息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3 A10 从事计算机维护、大数据技术运用、大数据收集与应用、网络安全等工作 计算机系统与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网络安全、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本科学士及以上
11 灵山县
农业农村局
灵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一 1 A11 从事农作物研究、技术推广及应用、水产养殖等工作 作物遗传育种、茶学、果树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12 灵山县
农业农村局
灵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全额
拨款
工作人员二 1 A12 从事农作物研究、技术推广及应用、水产养殖等工作 水产养殖、水产、水产养殖学、渔业资源、淡水渔业、水产品贮藏与加工 本科学士及以上
13 灵山县林业局 灵山县山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站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13 从事林业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林业、林学、森林工程,法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14 灵山县
交通运输局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14 从事公路养护工作 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5 灵山县
行政审批局
灵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15 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日常维护、网站和新媒体运行维护工作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信息工程、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 本科学士及以上
16 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灵山县城镇建设站 自收
自支
工作
人员
1 A16 从事县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 本科学士及以上
17 灵山县武利镇人民政府 武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2 A17 从事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土地管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城镇建设、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硕士(专业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本科学士及以上
18 灵山县伯劳镇人民政府 伯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18 从事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土地管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城镇建设、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硕士(专业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本科学士及以上
19 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 陆屋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
拨款
工作
人员
1 A19 从事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土地管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城镇建设、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硕士(专业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本科学士及以上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2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155名工作人员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2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岗位)

广西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

  钦州市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 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 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法律、档案、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或熟悉机关常用公文、综合材料的写作、熟练运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制作PPT等业务者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月20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发送至e2831001@126.com,咨询电话:0777—2831001。

  七、招聘流程

  (一)经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日

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招聘财基科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基科工作人员1名,特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财务预算会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专业。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财务软件、较好的写作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五)思想觉悟高,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党员优先。

  (六)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1.有3年以下工作经历或无工作经历的,月薪2500元(含五险);

  2.有 3年以上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月薪2700元(含五险);

  3.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月薪29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又称,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市教育局南楼四楼409室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7-3216285

  (三)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广西钦州市外国语学校_钦州市第二中学2023年专项招聘教职工74人

  

2023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二中学专项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推进公参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二中学教职工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等违反相关纪律行为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九):

  1.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现场提供上述相关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03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030日至2005年1030日出生)。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要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设置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钦州市乘风大道1号钦州市教育局南楼一楼大厅。

  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二中学专项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1份。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现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的,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

  2.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按照《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指定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方可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专业后面的括号为师范、师范教育方向、教育方向除外),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并在考察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开考比例

  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钦州市教育局须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报考者。

  

  专任教师岗位设置副高职称以上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时间:2023年11月11日。

  (2)地点: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号教学楼,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3)面试人选确定

  同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等于24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确定为测试人选。

  同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4采取笔试+测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测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长6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同分人员一并列为测试人选。笔试时间安排另行告知。

  需要采取笔试+测试方式的岗位,提前告知考生参加笔试筛选。

  (4)测试方式

  专任教师测试方式采取试教(模拟教学)与现场问答的方式,财务人员和校医测试方式采取场景模拟与现场问答的方式。参加报考专任教师的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所有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教/场景模拟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试教/场景模拟占70分,现场问答占30分。

  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试教(模拟教学)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一律用普通话进行试教(模拟教学)/场景模拟和现场问答。

  (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范围

  岗位试教内容:钦州市相应学段现用教材(详见附件6)。

  场景模拟内容:岗位基本知识技能。

  现场问答内容:岗位基本知识技能。

  (6)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合格线划定: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

  (8)面试结束后当日在面试考点入口处公布成绩。

  2.面谈

  设置为面谈的岗位在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合议确定考察人选。

  (1)时间:2023年11月11日。

  (2)地点: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号教学楼,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3)参加面谈的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当日上午8时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谈流程、工作要求、考官设置等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相应的《考生须知》(详见附件7按规定携带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有效身份证经核验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无法在时限内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的证件考生不相符的,取消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测试岗位在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设置为面谈的岗位在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合议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测试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谈岗位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合议,在面谈考生中进行递补。

  2.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测试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谈岗位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合议,在面谈考生中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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