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卫健系统招聘应届生17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范围: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2021年度三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12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含本日)至2003年11月30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见附件1)。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2021年度三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交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相同的可以报考。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度三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均需在2021年12月1日前取得。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后,依据《岗位表》(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组织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定于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进行,面试定于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进行。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

  

(2)内容及范围:按招聘岗位类别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医技类、护理类。笔试考察相应岗位类别的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9:00—11:00

  

(4)笔试地点:三江县卫生健康局(详见《准考证》)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前往所报考单位报名,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0日上班时间,招聘单位通知报考本单位考生前来领取《准考证》。笔试的具体地点、笔试的有关规定详见《准考证》。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公布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内,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三江县卫生健康局6楼会议室(三江县古宜镇悦江路29号)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5)面试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入围面试的考生应主动联系所报考单位,并于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8:00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面试程序

  

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前,面试入围考生凭《面试资格确认书》以及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上午8:50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由迟到考生抽选,9:00面试开始后还未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全部结束后,于面试当天在考点宣读考生面试成绩,并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其中,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因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愿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可以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和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监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前期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三江县卫健局0772—8614563

  

三江县人社局 0772—8612039

  

四、其他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一)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二)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己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四)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至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五)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2021年度三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三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xlsx

  

附件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卫健系统招聘应届生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b7376a5a967fd23afda14c28dfcbb6c5)

2021年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卫健系统招聘应届生17人公告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35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8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6.“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

  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缴费,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脱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附件5)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1年4月18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类别、范围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六)应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七)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八)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九)笔试其他要求

  1.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使用核定的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早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

  1.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oo9n)

  2.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89d1)

  5.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提取码:5wk6)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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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邯郸市邱县乡镇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全额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名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邱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2名)。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2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2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报考者应具有邯郸地区户籍或邯郸生源地。户籍以2022年2月25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邯郸地区户籍是指本人具有邯郸地区常住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地区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邯郸地区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进行,乡镇职员A与乡镇职员B职位不能同时兼报,但可以同时兼报邱县党务(村务)工作者和邱县社区工作者(兼报党务(村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开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未被聘用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择优聘用为邱县党务(村务)工作者或邱县社区工作者(兼报邱县党务(村务)工作者和邱县社区工作者事宜详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邱县2022年党务(村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选聘简章》)。

  

报名网址: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2022年2月25日8:30前发布)。考生可在《报名通知》内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8:30至3月6日17: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2:0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上午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7:30)。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3月6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天后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提供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uxian.gov.cn),《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准备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审核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uxian.gov.cn)。

  

(五)面试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试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日内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对递补考生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乡镇具体空编情况,对拟聘人员分配到相应乡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县委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列入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新聘用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结合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热爱乡镇工作,有意愿扎根邱县、服务基层的返乡大学生。

  

(五)本公告由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350030(邱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6010(邱县县委组织部考核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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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邱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6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招聘8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 6 月 17 日-2021年 6 月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是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中心承担区直、中直驻邕单位房改业务办理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改造以及自治区直属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等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的前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于1994年11月30日成立,原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自2018年12月起划转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我中心目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行政服务科、保障房管理科和基建管理科5个科室。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实名编制2名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现场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参与非法组织的;

  

2.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持虚假证件报名的;

  

4.专业、学历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或不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招聘8人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 6 月 17 日-2021年 6 月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33号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租房办公室。

  

4.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6)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7)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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