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督查和绩效办招聘公告

  

  

2019年玉林市福绵区督查和绩效办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4月16日以前至198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其他:身心健康。

  
二、招聘人数

  
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

  
三、岗位要求

  
(一)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处分,没有因违纪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记录;无吸毒记录,无其他不良嗜好;

  
(二)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三)关注国家时事、政策,善于总结、研究问题,在大学或工作期间有课题调研经验的优先;

  
(四)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福绵区文体艺术中心4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自愿到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填写《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试用期结束前提供毕业证。

  
(五)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

  
五、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六、笔试

  
笔试由福绵区督查和绩效办统一集中组织开展,笔试测试综合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八、确定聘用人员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录用人员因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为一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面议(含单位负责缴纳部分“五险”)。“五险”按福绵区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咨询电话:0775-2211509

  
本公告解释权归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所有。

  
附件:福绵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doc

  


玉林市福绵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广西投资促进局招聘12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新时代广西投资促进产业大招商发展形势要求,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服务水平,经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工作责任心;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沟通、归纳、分析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六)年龄30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人数

  
办公室综合岗位1人;

  
投资促进一处、二处、三处综合业务岗位6人;

  
经济技术协作处综合业务岗位1人;

  
项目协调服务处综合业务岗位2人;

  
政策研究处综合业务岗位1人;

  
机关党委综合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特殊岗位允许大专学历);

  
2.具备专业理论基础,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社会调查工作的经历,熟悉机关常用公文、综合材料的写作;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制作PPT,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

  
4.在同等条件下,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5.本次招聘岗位不涉及编制,单位不提供员工集体宿舍,不能在应聘岗位工作至少一年的,切勿报名。

  
除共性条件以外,请注意附件2所列岗位附加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局人事处邮箱:rsc@gxipn.gov.cn。现场报名请材料送至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901室(周一至周五8:00—18: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局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投资促进网(http://tzcjj.gxzf.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我局通知参加面试,时间:2019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1:2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考核

  
1.考核。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2.公示。在广西投资促进网和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机关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被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式签定聘用合同时,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聘用人员应在我局通知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应聘人员一经我局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二)薪资待遇:根据学历层次在3200元/月--3500元/月之间。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12%)。

  
六、其他

  
欲了解单位详细情况,请登录浏览广西投资促进网。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71-585221713878818821

  
附件:

  
1.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2.招聘岗位代码及岗位附加条件.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2019年7月22日

  

2019年广西桂林灵川县公安局招聘69名辅警公告

  

  

灵川县公安局2019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我局警力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辅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详见《灵川县公安局2019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九)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4 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灵川县公安局政工室(灵川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

  
联系电话:0773--682204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政工室领取并填写《灵川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

  
(1)摸高测试。体能测试前先进行摸高测试,摸高测试标准按照录用人民测试达标标准执行(即男子为265CM,女子为230CM),每人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测试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摸高测试结果不计入体能测试成绩。测试达标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的测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个能测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能测试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综合成绩。应聘者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凡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选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灵川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灵川县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平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执行特殊任务时,实行24小时全封闭式轮岗执勤。

  
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月均收入24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县公安局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以上招聘方案由灵川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灵川县公安局政工室0773-6822042。

  
附件:灵川县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灵川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3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城区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岗位需要执业(职业)资格的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5月13日以后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事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5月13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江南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于报考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和延安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改报岗位时间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于2019年5月20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2019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19年5月21日-5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办公室)。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江南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后,考核小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19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4887897;监督电话:0771-4804766。

  
附件1: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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