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卫滨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及相关内容见《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选报岗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 7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24年6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下载打印《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6
 
  月29日9:3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保存好笔试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公示。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填写《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重新报名登记表》。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本人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退回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两科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40分)、教育专业知识(60分),两科满分为100分。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9日(周六)。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等。
 
  (3)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10分的加分政策(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在2024年6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户口本;(3)本人入伍通知书;(4)本人退伍证;(5)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
 
  (4)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和工作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系统打印的《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
 
  (1)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管理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公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所要求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务必经常登录,查看招考信息。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本公告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0373-2826199(管理岗位)
 
  0373-2628382(专业技术岗位)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5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dywsjk.dongying.gov.cn/)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
 
  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9:00—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按《2024年度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B)、检验(D)、中医(E)、护理(F)等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各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231499(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46—8325602(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营开发区分中心)
 
  0546—6090686(东营市中心血站)
 
  0546—8071991(东营市东城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 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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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湛江吴川市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川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属广东省湛江市管辖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848.5平方公里,下辖15个镇(街道),总人口120多万。吴川滨江临海、气候宜人,是具有江海文化特色的“三宜”(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鼎龙湾国际海洋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吉兆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全市海岸线长达48公里,沈海高速、汕湛高速、国道228线、深湛高铁、广湛高铁(在建)纵横全境,从市区到达机场和高铁站均不超过20分钟车程。吴川处于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黄金走廊,是镶嵌在祖国南海之滨的一颗美丽的明珠,被省定位为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重要滨海城市,是湛江连接“双区”的桥头堡。
 
吴川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崇文重教,文化底蕴深厚,历代人才辈出,闻名遐迩。著名的有粤西唯一的状元林召棠、首任驻美大使陈兰彬、民国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爱国将军张炎等。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快速发展,打造了一批亮丽的城市名片:中国建筑装饰之乡、中国羽绒之乡、中国塑料鞋之乡、中国体育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月饼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魅力新农村十佳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吴川月饼”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名录,“吴川三绝”(飘色、泥塑、花桥)享誉海内外。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359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需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11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含)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吴川市在编在岗教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12、13、14、17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代码贴在表格相片旁边。(注:报名表中应聘人员签名处需亲笔签名)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赴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余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幼儿园教师相应岗位的,需按照《2024年广东省吴川市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备注要求,聘用后服从主管部门安排,派到指定的公办幼儿园工作,届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到指定的公办幼儿园。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类:教育学、心理学能力测试;教辅类: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届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
 
①教师类: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模拟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外语岗位的用相应外语)。
 
②教辅类: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考察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吴川市教育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9-5582661(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5582366(吴川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吴川市教育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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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聘4人简章(辅导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涵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高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等,在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连续获评优秀等次。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等省级以上党建示范项目12个。
 
  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51251”人才工程,强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人才引、育、用、服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2个,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普通本科专业41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职业教育本科专业12个。社会工作、舞蹈编导、广播电视学三个专业群9个专业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2个本科专业获评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10个,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五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等科研奖励130余项,获批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科技计划团队6个。学校在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设有研究机构和服务平台30余个,获批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4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校地、校企等合作,建设产业学院、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育人项目和研究平台等100多个。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境)外的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1个,共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join.sdyu.edu.cn/。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考生及时自行查询系统信息并关注有关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扫描件或图片至报名系统: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均需上传);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③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⑥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00至6月20日16:00。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488、58997668
 
  监督电话:0531-58997138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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