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淮安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为适应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对取得资格证书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1年10月26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08:30-11:45、14:00-17:30)。
 
  ②报名方式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室(淮安市金湖县工园路40号)。咨询电话:0517-80902891。
 
  ③报名要求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我县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红底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资格初审
 
  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8:30-11:45)。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接面试的岗位不需要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代码为10-19岗位免除笔试环节。
 
  ①笔试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②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岗位代码为10-19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代码为01-09、20-29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岗位代码为10-19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3.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17-80902891。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7-86961402
 
  本公告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2024年湖北黄冈市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0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到英山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方式。计划招聘引进1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人、管理岗位3人。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英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英山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英山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英山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4日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考试承诺书》(附件3,下称承诺书),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写规范完善的报名登记表(手写后扫描)、承诺书(手写后扫描)、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成“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shanzhaopin@163.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2024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补充或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选报。
 
  4.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4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5月14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人员须按每场次考试5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凭证免予缴费。
 
  五、测试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面谈考核、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1.测试内容及方式。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或试工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除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办法。未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6.发布测试公告。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在开考前至少5天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加试了笔试的岗位在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测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7人方案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聘办)设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晴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贵州省十二届人博会晴隆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4月15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https://rc.guizhou.gov.cn/)投递简历报考晴隆县相关事业单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评环节。中共晴隆县纪委晴隆县监委机关服务中心(简称“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报考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由县招聘办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宜
 
  笔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考生对本人测评成绩有疑义的,须在测评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注:如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测试时间的,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6日至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4年6月8日至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人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引进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安排部署。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晴隆县,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7821049监督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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