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66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力量,围绕产业人才需求,补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我市决定在2024年玉林市“鬱上英才·创就玉林”人才交流大会期间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玉林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划分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区、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专区、教育行业招聘专区、医疗卫生行业招聘专区和县级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专区等板块,请报考人员认真查看各岗位的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市、县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对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计划表(附件1-5)。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9)。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者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4年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4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及附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4月22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广西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计划表(附件1-5)。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同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只能选取一个报考,但可同时报考市直、不同县(市、区)岗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0),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招聘范围为广西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若生源地为广西,户籍已迁出,可现场说明);
 
  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具备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住培所在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活动当天(9:00-12:00),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当场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审核不通过的可另选岗位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通过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增加面谈测评,测评分值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
 
  招聘本科以下或初级职称以下的岗位(乡镇事业单位除外),原则要求笔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达比例(具体由各招聘岗位确定)的,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确定。
 
  2.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采取试讲方式,特殊岗位增加专业测试,详见计划表(附件1-5)。面试分值100分(专业测试另计分,分值100分,面试与专业测试按4:6的权重折算面试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
 
  需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或免笔试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审核同意,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
 
  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如未在附件或计划表补充说明,则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3.直接考核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有具体考核说明的,以附件形式明确。
 
  4.开考比例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放宽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的开考比例,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如下办法确定:
 
  ①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可以申请开考。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②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的,可以申请开考。
 
  5.确定签约人选
 
  (1)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如在附件或计划表有补充说明的,按补充说明,若无说明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为1:1的,现场考核初步认定合格的,可先签订就业协议,待后续全面考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和周转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和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玉林市、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请广大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5。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九、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5)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北流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白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业县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州区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绵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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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聘4人简章(辅导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涵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高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等,在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连续获评优秀等次。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等省级以上党建示范项目12个。
 
  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51251”人才工程,强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人才引、育、用、服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2个,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普通本科专业41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职业教育本科专业12个。社会工作、舞蹈编导、广播电视学三个专业群9个专业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2个本科专业获评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10个,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五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等科研奖励130余项,获批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科技计划团队6个。学校在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设有研究机构和服务平台30余个,获批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4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校地、校企等合作,建设产业学院、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育人项目和研究平台等100多个。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境)外的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1个,共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join.sdyu.edu.cn/。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考生及时自行查询系统信息并关注有关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扫描件或图片至报名系统: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均需上传);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③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⑥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00至6月20日16:00。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488、58997668
 
  监督电话:0531-58997138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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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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