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所学专

业要求

其他

要求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血液透析中心前台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优先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驾驶员

1

高中及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不限

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书,驾龄5年以上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 2024年4月25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六楼组织人事科6616室(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报名。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联系方式:杨老师0574-55662913(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
 
四、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根据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用工实际情况确定。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 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662913。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2024年4月18日


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奉化区工贸旅游学校

电子商务实习指导教师

专技

1

1.承担电子商务专业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2.承担竞赛指导、教学改革、教科研等相关工作。

电子商务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

浙江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电子商务二级/技师证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自己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荣获省级电子商务类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荣获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宁波市奉化区工贸旅游学校

酒店服务实习指导教师

专技

1

1.承担酒店中餐、客房指导工作;

2.承担竞赛指导、教学改革、教科研等相关工作。

旅游管理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

全国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酒店类(餐厅服务员或客房服务员)二级/技师证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全国导游资格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获得酒店综合技能大赛省级金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

 

注:招聘范围全国指全国户籍或在国内缴纳社保,浙江指浙江户籍或在浙江缴纳社保,以上均须目前分别还在国内或浙江参保,且有一个月缴费记录。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社保缴纳及取得学历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计算截止均为2024年5月31日(含)。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三)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头像照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6月25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6日9:30。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的50%。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3.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3)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有效期内的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测试成绩证明,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5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21521、0574-88681510,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后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后勤工作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学历、户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开放)。
 
2、报名方式:实地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报名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1006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202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并电话(短信)通知考生。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主要了解面试人员的工作经历、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及面试考官商量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公立学校招聘编外员工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历;
 
3、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专业等要求

备注

鄞州区首南第一小学

语文老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资格证

招聘4年级语文老师,如双方都有意愿,下学年可继续留任

金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yzqsndyxx@163.com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具体以用工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四、简历投递方式
 
1.采取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招满即止;报名办法:将应聘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学校邮箱:yzqsndyxx@163.com,文件名及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学校+学科+名字”命名,使用QQ超大附件发送无效,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2.应聘所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一);(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报名教学岗位);(5)有专业技能或职称证书的请提供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
 
五、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上岗位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各用工学校。
 
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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