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3家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8日)。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8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见《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前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
 
  (4)未领到各类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以报考者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以及资格证专业、类别、范围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原件校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初审及原件校验完毕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将初审材料统一交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医保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资格复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发放《考核通知书》。其中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大于10:1的岗位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并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笔试相关事宜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降至2:1;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底通过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
 
  五、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体检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有关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1.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8-86360227(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咨询电话:028-81330522。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甘肃省中医院招聘15人公告

  
 
  甘肃省中医院创建于1953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兰州大学等10所省内外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甘肃省城乡居民医保、甘肃省省直医保、兰州市医保、兰州市工伤医保定点医院;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住院(全科医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07年托管了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
 
  截至2024年1月,医院占地209亩(包括医院主院区、东院区和白银科研制剂中心占地),开放病床2097张,医院及省中研院共有职工239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61名(副高级以上专家513名)。拥有“国医大师”王自立,“长江学者”“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名中医”张志明,“岐黄学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李盛华,“全国名中医”廖志峰,“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李妍怡等一批在全国和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医学专家。医院有先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11名,甘肃省领军人才6名,甘肃省优秀专家7名,甘肃省名中医46名,全省卫生行业骨干人才5名,“青年岐黄学者”1名,优秀青年人才13名。
 
  医院现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培育项目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9个;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2个,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
 
  2024年,医院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5人(见附件1:《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期)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7.医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医师资格证,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往届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规培证明。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截至,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将报名信息表、本人简历及以下材料投递至邮箱:gsszyyrczp@163.com,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在邮箱投递的报名信息表同时务必扫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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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信息表
 
  1.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身份证(PDF扫描件)、院校在校(表现)证明(PDF扫描件)、执业医师资格证(PDF扫描件)、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PDF扫描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毕业证(PDF扫描件)、学位证(PDF扫描件)、身份证(PDF扫描件)、档案所在地证明、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离职证明(PDF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院校在校(表现)证明须注明研究方向、往届毕业生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未达到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报名后进行,并将资格初审结果等相关事项通过报名邮箱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要求、时间、地点采取电话告知或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由甘肃省中医院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以现场签到的人员为准。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程序、时间、地点等在甘肃省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公布。
 
  五、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和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有问题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或由甘肃省中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甘肃省中医院结合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联系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甘肃省中医院将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官网(http://www.gszy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审批备案
 
  甘肃省中医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及学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审批不合格不予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由甘肃省中医院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由甘肃省中医院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0931-2687885
 
  组织人事处 0931-2687243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18号
 
  联系人:甄老师
 
  联系电话:0931-2687243 13919852831
 
  报名邮箱:gsszyyrczp@163.com
 
 
 
  甘肃省中医院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4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433人(含临床教师),博士生导师152人,硕士生导师994人。全日制在校生123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有14所附属医院,52所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2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委)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和药理学与毒物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对象
 
  优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60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六、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底前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
 
  (三)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1.学科评估。用人单位组织学科专家对应聘人员的研究方向、水平与学科融合度进行全面评估。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能力、人际沟通和团队拟合等进行综合考核。
 
  3.专家组考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潜力、科研拓展、学科需求、个人发展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用人员。
 
  (五)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主要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手续办理
 
  学校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签署聘用合同和协议。逾期(20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或签署合同、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0951-6880569 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980034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和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三家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国民健康相关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以及国家和省级期刊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二)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常见病防治;全省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业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三)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3.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8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8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5月27日9:00-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进入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需要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完成报名。
 
  3.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4.岗位查询、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二)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5月28日8:3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报考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四)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21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拟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7258413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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