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工商学院招聘24人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唯一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烟台,依山临海,钟灵毓秀,是一所以经济、管理、信息学科见长,经管法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大学,是全国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和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4门、省级一流课程2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累计为社会输送毕业生十万余人,为党政机关、各行各业提供了宝贵的人才资源。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明显,学生获全国最美基层毕业生、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全国青年创业先锋、山东省十大创业之星等荣誉。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唯一全国首批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单位、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学校现有招生本科专业58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以及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培育)建设专业(群)、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等23个,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B级专业45个。2013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计、电子信息、金融、应用统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5个学科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应用经济学是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前30%。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建有“沉浸技术与评价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未来智能金融工程实验室”4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黄河流域绿色金融与低碳转型发展”“黄河文化与生态保护数字智能技术”“山东能源经济”“未来智能计算”“金融服务转型升级”5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传感与集成芯片设计”“交通信息智能感知与控制”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智能计算与金融大数据”“智慧应急管理”“智能感知与控制”“行为经济与决策模拟”“新商科数智化”“分子影像智能处理(国际合作联合)”“智能脑计算前沿(国际合作联合)”7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烟台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7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校医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www.sdtbu.edu.cn/)和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sdtb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材料放置在1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硕士专业+毕业学校”格式命名,如“辅导员1+张某某+统计学+某某大学”或“校医1+王某某+中西医结合临床专硕+某某大学”,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3)基本材料
 
  ①《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带本人签名的扫描件(附件2);
 
  ②《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汇总表》excel版(附件3);
 
  ③应聘层次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④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⑤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填写并提交《能够按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⑧应聘辅导员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年及以上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部长以上,或担任过一年及以上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担任过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
 
  ⑨应聘校医岗位,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以及《研究方向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交《能够按时提交资格或合格证书承诺书》。
 
  以上材料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成绩等各类通知均在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风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山东省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35-67096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工商学院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招聘6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引才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将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2.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及创新精神;
 
  3.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国境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研究生;
 
  12.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集中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8: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至2024年6月8日18: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校园引才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将承诺书和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821062499@qq.com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报名信息表内填写清楚报考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
 
  4.除上述报名资料外,报名者还须在邮箱内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2)户口本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
 
  (4)身份证原件的PDF扫描件(含本科);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
 
  (6)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须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料审核: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复审:对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复审内容:在网上资格审查环节上传的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间:6月12日、6月13日、6月14日,在以上3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
 
  5.资格复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A栋1029办公室;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步发布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按照“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采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派驻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对考核测评全程进行监督。
 
  考核测评具体事项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境)内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六)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1.体检:依据考核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引才资格,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政审:依据体检结果,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进入政审环节的考生按公告时间参加政审。不按期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公示:考生经过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政审、考察,经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4.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误的拟聘人选,由本次招聘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执行;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准确选择报考的岗位编号。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3.本次招聘,各阶段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否则不计成绩。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51936
 
  监督电话:0971-6104105
 
  附件1: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统计表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2024 年 度 校 园 引 才 需 求 统 计 表

2024年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招聘26人公告

 

石岐街道是中山市的中心城区之一,香山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中山城市原点,交通区位优越,文化底蕴深厚,教育资源优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应聘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等证明材料;

 

5.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招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应聘人员,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山市岐江实验小学(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江碧街1号,联系电话:0760-88861326)。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23328184,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23328025,联系人:汤先生。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以下简称师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师市决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师市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涉及66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岗位19人,医疗卫生类岗位15人,综合管理类岗位4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标明面向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方能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http://www.xjsh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2024年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DWSshs/login)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DWSshs/login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7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7日14: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31日10:00至6月7日20:00。
 
  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12:00至18:00。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岗位改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DWSshs/logi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4年度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2024年第五师双河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DWSshs/login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确认
 
  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有关规定,报名及笔试费用共计95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6月7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失败。
 
  5. 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 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6月11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http://www.xjshs.gov.cn/)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1日12:00-18:00,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DWSshs/login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8.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考生于6月12日至6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安排为:
 
  10:00-12:0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2.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师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
 
  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09-6666321,6666320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09-229679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8690182905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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