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市在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韶关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招录中报名参加韶关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所列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含见习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姓名+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名称”。请考生在发送电子邮箱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资料:
 
(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韶关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身份证(正反面);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须与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系统(考试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一致,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聘用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成绩以考生参加广东省2024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招录笔试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笔试成绩须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或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是否通过审核,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向考生反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韶关市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下同)。计划表中对年龄有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年龄等条件,以《计划表》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7. 计划表中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的规定中,涉及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9号)。
 
4.报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健康局513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0日-6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
 
(一)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临床医生B及药剂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择优录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满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相应增加招聘计划数,一并入围体检。
 
(三)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卫技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辞职、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需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四年内未通过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聘用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三门县人民医院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
 
2.乡镇卫生院岗位统一招聘后,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32238(三门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6-8335319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3.人才待遇一览表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要求

三门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B

5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耳鼻咽喉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影像诊断(超声科、放射科)

2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急诊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TCD、肌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心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技术

1

不限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药剂科

1

不限

药学、临床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生A

7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妇产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超声科医生

6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放射技术

2

不限

医学影像技术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放射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防保医生

2

不限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医学检验

1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三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

1

不限

卫生检验与检疫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附件3:

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

博士研究生

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

本科生(临床双证)

薪酬待遇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个人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2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5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正高50万元、副高30 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3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0万元奖励

住房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4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正高50万元、副高3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20万元

/

安家费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1.3万元

过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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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7日9:00 至2024年6月19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形式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分别按50%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其中岗位代码304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岗位代码304报名成功的考生及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报名岗位“其他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驾驶证”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⑤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304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基础护理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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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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