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 2019 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监测以及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站视听节目监测工作,查找违规网站并为监管部门提供舆情分析报告。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应聘人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广播电视及相关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3个。

  
符合以下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同时取得工程师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年龄40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首日)。

  
工作地点:广西南宁市

  
岗位描述:

  
1.熟悉云平台建设及维护基础技术知识,熟悉云平台后台系统及各类系统应用的运维工作,能及时解决故障并优化各业务应用系统服务;

  
2.熟悉广播电视发射、传输、接收等基本常识;

  
3.掌握数据库设计和sql语言,熟悉MS SQL、MySql、SQLServer、Oracle等数据库系统。

  
4.熟悉 Linux 操作系统及 Linux 环境编程,对系统性能相关问题有较深刻理解,熟练Linux常用命令;

  
5.熟悉计算机桌面系统,熟悉计算机及周边软硬件安装、故障排除;

  
6.具备较强的学习和解决问题能力,有责任感,吃苦耐劳,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7.具备应用软件维护和技术支持能力,有一般主机和网络管理维护能力。

  
(二)招聘岗位2:财会岗位1个。

  
符合以下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电算化、审计、审计学、审计实务、统计学,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首日)。

  
岗位描述:

  
熟悉税法和财务会计法规,具备薪酬福利方面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薪酬福利管理流程以及社会保险操作流程,具有良好的统计分析能力,熟练操作办公应用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工作地点:广西南宁市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网站(http://gbds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gbdsj.gxzf.gov.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应聘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以上时间不含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限应届生)、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

  
(2)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本人近期生活照1张。

  
2.报名步骤: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本单位报名,按要求填写《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并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参加审核验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电子邮件报名须将上述应聘所需材料发至我中心招聘邮箱(jct10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岗位”。

  
联系方式:监测中心人事科0771-3929563

  
地址:南宁市安阳路22号(安吉万达对面)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人事科507号办公室。

  
所需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未提供材料原件审核验证的视为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需要,由人事科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审查。

  
2.在自治区广电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同时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和财会岗位均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由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组织。

  
(四)考试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

  
(1)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及财会岗位,需进行笔试。

  
(3)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

  
(4)笔试时间、地点、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5)开考比例: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才予以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需要开考的岗位,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并及时发布变更开考比例公告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由人事部门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者。

  
(6)进入面试的人员的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

  
(1)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进入面试。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及财会岗位。

  
(五)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分。

  
(六)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总分排前五名的考生进入考核;对于财会岗位,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总分排前两名的考生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能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八)公示

  
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网站上对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名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监测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该招聘岗位应聘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2652

  
招聘联系方式:监测中心人事科0771-3929563

  
附件: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广西桂林灌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60人公告

  

灌阳县2019年“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简章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灌阳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实施“百名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有关规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基本公共,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数量

  
总共招聘60名(含2018年招聘经考核为优秀的续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参加了2019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在桂林市范围内并进入面试环节或者笔试成绩在120(含)分以上、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在《今日灌阳》《灌阳党建》微信平台、《桂林人才网》及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公务员面试通知、面试成绩网络打印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考核: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综合考察其公务员笔试、面试成绩、现实表现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对于考核比较优秀的考生,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电话通知考生领取体检表后,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统一组织。

  
(五)公示:根据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和聘用岗位。

  
(七)合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聘用期为一年。

  
(八)待遇:聘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新录用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发放的除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不办理编制手续。对于在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按相关政策报请市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

  
四、招聘时间、地点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8月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6日、8月17日,共两天。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灌阳县委组织部人才股(灌阳县胜利路39号县政府大院县委组织部5楼),联系电话:0773-4258183,联系人:赵海,手机号码:13635121589。

  
(四)考核时间:2019年8月18日至8月23日。

  
五、招聘组织管理

  
(一)成立灌阳县“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部署及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报名及岗位分布情况,从组织、人社及相关主管部门抽调具有考察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整个招聘过程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灌阳县2019年“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灌阳县“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8日

  

2019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和县委有关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1个职位,计划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

  
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八)取得博士或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九)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十)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服从工作安排。

  
(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政策及待遇

  
(一)编制薪酬。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其他待遇与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二)生活待遇。服务期内按6万元标准逐年发放安家费(每年发放2万元),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三、管理及使用

  
(一)按需招聘。研究生人才招聘本着“用人单位有需求,事业编制有空缺”的原则,由县委党校按程序招聘。

  
(二)服务年限。招聘的研究生人才与县委党校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灌阳县党校或参加外地遴选考试。擅自离岗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使用考核。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培养使用。优先将招入的研究生人才作为单位专业骨干进行培养,纳入用人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18日17:30截止,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灌阳县委党校,联系电话:0773-4212003。

  
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资料报名可邮寄所有资料复印件(邮寄资料用顺丰快递和邮政EMS),面试时提供所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时如不能提供资料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3张;

  
2.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期间如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可提供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指未毕业对象)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毕业对象)(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5.已参加工作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灌阳县委党校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灌阳县委党校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灌阳县委党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职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2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验证的考生,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灌阳县委党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面试的形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试教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灌阳县人社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个人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解释电话:灌阳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 0773—4212003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yang.gov.cn

  
附件:

  
1、2019年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19年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19年6月5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9月2日前(含2日,下同)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三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面试的组织。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新区管委会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融水县下属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19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0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三批)

  
附件2.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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