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招聘16人公告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三甲医院,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具有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的功能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区域医疗中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山西白求恩医院 山西医学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白求恩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取得者,不予录用。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山西白求恩医院网站(http://www.sxbqeh.com.cn/),下载并填写《山西白求恩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名表“本人承诺”一栏并签字,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30日-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山西白求恩医院行政楼人事部305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白求恩医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再接受)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山西白求恩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4),并按要求携带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具体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本人填写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同版白底小二寸纸质证件照2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名表》所贴照片同版电子照(照片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和《山西白求恩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拷贝至U盘中)。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院将组织应聘者进行相关的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山西白求恩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告,我们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统一教材。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登录到山西白求恩医院官网(http://www.sxbqeh.com.cn/)随时关注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情况。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统一安排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部、试用科室对试用人员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的试用人员进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白求恩医院,同时设立咨询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1-837912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4:山西白求恩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docx
 
 
 
  山西白求恩医院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的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宣传国家、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促进、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信息咨询和维权等综合服务;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提供技术服务保障;承担福建“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

其他要求

1

中小企业服务岗

管理岗

1

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不限

不限

具有中小企业服务相关经验;该岗位需经常出差企业调研。

2

新型工业化服务岗   

专业技术岗

1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不限

不限

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该岗位需承担机房值班、应急值守。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本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人员招满即中止招聘。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zxqyfwzx@gxt.fujian.gov.cn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电子版及扫描件(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及学术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并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91-87271591),以确认材料是否被成功接收。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邮箱查询回复的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事项和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未及时接听电话造成参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四)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采取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以个人陈述、现场答询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考核对象人选。
 
  研究确定考核对象后,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面试、考核时间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其中,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当年《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166号经贸大厦4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271591 王女士、陈女士
 
  E-mail:zxqyfwzx@gxt.fujian.gov.cn
 
  十、监督
 
  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纪检干部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8018089(招聘单位)、0591-87833384(主管单位)。
 
 
  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

2024年山西晋中市平遥县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厅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平遥县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前后对应关系、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本次招聘设“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4年5月8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会议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并需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按“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两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1--专技5岗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若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核减或取消。
 
  (2)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或转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1--专技5岗位不低于70分,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不低于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形式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为100分,两个考试科目各占50分。
 
  普通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
 
  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1--专技5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卫生专业测试》两科,《卫生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职业道德等;《卫生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缴费记录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按“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集中拟聘人员公开选岗。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聘用单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0354--5868232(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354--5868155(平遥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打印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 5月24日17: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凡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报考人员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者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在后续公开招聘环节将会短信推送相关招聘工作信息通知。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5.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可比照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审查其毕业论文、专业课程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定向招录职位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人员,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资格需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村(社区)干部岗位的人员,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附件4),报名资格需经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五、笔试
 
  招聘岗位限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招聘管理岗位不限专业的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主体。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按规定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还需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含专业),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的终止应聘资格。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5.报考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须提供连续3年任职文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资格审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合成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987378083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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