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市迎泽区校园招聘7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4〕9号)文件精神,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为太原市迎泽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职工70名。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70名)
 
  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47名、幼儿园教师3名、中小学体育教练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在陕西师范大学(西安)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
 
  (五)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资格证要求见附件1,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工资定级待遇。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
 
  (三)人才补贴待遇。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太原市相关的人才补贴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ingze.gov.cn/)及陕西师范大学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一层招聘大厅。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报并下载打印《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各类证件是否符合此次校园招聘条件。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注明专业,书法岗位还需标注代码)、就业协议书、相关运动员资格证(教练员岗位)、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时(含5:1)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1.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含心理测查)及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含心理测查)、考察。
 
  (五)体检、心理测查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时进行,两项检查费用自理。体检、心理测查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查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同个人档案一并提交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个人征信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含心理测查)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ingze.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5年之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及辞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
 
  六、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ingze.gov.cn/)和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站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0351-415943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湖南吉首大学招聘27人公告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吉首大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2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学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0时至2024年5月31日24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进入“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扫描件,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JPG格式;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7)招聘岗位要求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团委副书记及所属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所属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其他学校认可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书记为教师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级学生社团社长。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吉首大学将组织笔试现场报名确认环节。逾期未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具体事宜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吉首大学人事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B01-B15(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专业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2)C01-C02(辅导员)岗位
 
  采取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律法规、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素质能力测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素质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担未达到专业素质能力测评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模拟谈心谈话、理论宣讲等方式测评应聘人员在知识储备、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教育引导、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试讲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考试环节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4年5月8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平陆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10.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且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不得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lu.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平陆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平陆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3)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打印填写《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②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经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并在验证期内。
 
  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上学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并加盖学院或者学校公章)。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④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提供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⑤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出具《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入伍证、退伍证(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⑦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3.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8:00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和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4.开考比例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名额调整到该单位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进行招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4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实行单人单桌,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一堂考完。
 
  ②笔试内容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报考教师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③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10分钟。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考生测试内容为应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知识储备、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
 
  (3)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所有考生在候考室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场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此项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平陆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辞职、借调或调动。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审查并报领导组。
 
  (三)公开招聘工作整个过程要严肃招聘纪律。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股:0359-88010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359-3660158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平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2024年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是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的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1

化工项目建设监管岗

专业技术岗位

2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

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不限

不限

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石油化工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本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人员招满即中止招聘。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fjshgzx0591@163.com)。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需应聘人员本人签字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
 
  5.体现承担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关证书、近3年学术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7.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并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91-87676834),以确认材料是否被成功接收。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邮箱查询回复的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事项和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未及时接听电话造成参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四)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采取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以个人陈述、现场答询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考核对象人选。
 
  研究确定考核对象后,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面试、考核时间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其中,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当年《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楼610室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6834 陈女士
 
  E-mail:fjshgzx0591@163.com
 
  十、监督
 
  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纪检干部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13708(招聘单位)、0591-87833384(主管单位)。
 
 
  福建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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