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除招聘条件明确规定外,均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所有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上午9:00。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四)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六)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5月22日9:00时至5月25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若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手机号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项目。
 
  甲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教师岗)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岗、编辑岗)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实操的方式,实操内容为测试报考岗位的有关技能,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实操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决定,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其中政府序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须在本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长寿区人力社保局:023-40661621。
 
  (二)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3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天目湖校区派遣聘用方式。一般岗位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税前)。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p.nuaa.edu.cn)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岗位(同一岗位类别中选择1-2个意向岗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申报要求: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4.资格审核:学校将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郭老师
 
电话:025-84896867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扬州宝应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公告

 

为满足宝应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临床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5月宝应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宝应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byrmyy.net/)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5个程序。
 
研究生岗位和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招聘为长期招聘,直接面试,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08:00-2024年6月7日17:00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宝应县新城路1号;联系方式:0514-88200260);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bryrsk@163.com。
 
2.现场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提供毕业证书、学历验印材料、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本县范围内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需提交上述材料。
 
3.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1日08:00-17:00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6月13日上午;
 
3.面试时间:6月13日下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研究生岗位和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体检由宝应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宝应县人民医院组织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并经过考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宝应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
 
附件:
 
 
 
宝应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107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妇幼保健院等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附件3: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