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6人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文化艺术系(公共基础部)、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技师教育部)和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科研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36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本次招聘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职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6月4日18: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就读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因应聘者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不畅通,导致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眉山职业技术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上一寸标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所有岗位考核均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能力、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岗位录取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可调剂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各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五、心理测试
 
  考核前资格审查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及标准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msvtc.edu.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若需递补,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结果,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九、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待遇
 
  根据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转正后参照同职级的编内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编外聘用管理始终,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校组织人事部。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此次招聘我校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等。
 
  十二、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校网址:https://www.msvtc.edu.cn
 
  附件: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6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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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招聘专业聘用人员26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招聘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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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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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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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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