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张家口市崇礼区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崇礼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市崇礼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k.gov.cn)、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l.gov.cn)、人事招考中心(https://www.cprec.cn/)。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4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部分岗位限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具有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①应聘者本人具有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②应聘者的父母具有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③应聘者的配偶具有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7.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或其他条件,详见《张家口市崇礼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8.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从张家口市崇礼区应征入伍,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不含城市志愿者)。
 
(3)在张家口市崇礼区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请在工作学习经历中注明冬奥会冬残奥会、应征入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等相关经历,并向邮箱 clqsyg2024@163.com 提供北京冬奥组委发放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参与证书》、《退役证》清晰照片,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的相关清晰合同照片,报考后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及报名网站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报考错误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1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6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人事招考中心(https://www.cprec.cn/)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 6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00--6月6日17:00,截止到6月6日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的,6月6日17:00至6月9日17:00将对张家口市崇礼区户籍且符合该职位其他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本次招聘考试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报名网址(https://www.cprec.cn/),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完成缴费。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未按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1.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2.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整体结束后第二日8:30-12: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含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张家口市崇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符合退费人员报名费一周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l.gov.cn)。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1)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2)公共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将在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前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必须标明专业和毕业时间);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北京冬奥组委发放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参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证明原件及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写明入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l.gov.cn)。
 
2.报考教育类高中、初中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考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通用教材及专业学科知识。
 
报考教育类幼儿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备考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通用教材及专业学科知识,才艺展示内容考生自行准备。
 
报考公共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综合成绩计算: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考察审档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5.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不能流动。
 
7.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招聘的幼儿教师具体分配名额和方式由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2)等处理。
 
(四)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张家口市崇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7686129
 
监督电话:0313-4612809
 
中共张家口市崇礼区委组织部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岗位2个,人数2名。具体需求详见《2024年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员为区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7日之后出生)。
 
(三)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1日。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wdx@shunde.gov.cn。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签名扫描版各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资历证明扫描件(如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证明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岗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我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有关事宜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试卷满分100分,合格60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初定时间: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以组织部网站公布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三)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核查。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研究能力、授课技巧、学习和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我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并通过电话告知。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0757-22362505。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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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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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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