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于2024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和流(调)动人员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8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 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我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遂宁校区三个校区。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建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数学),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心理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82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建设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四川历史名人文化研究中心2个,全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1个,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个,四川省新型智库1个,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四川省高校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2个,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查阅(网址:www. sic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24年6月3日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icnu.edu.cn/),进入“人才招聘系统”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名额招满即止。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考核
 
  考核具体方式为面试+心理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一)报名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中,境外留学人员需在人才招聘系统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其最终是否符合专业条件,在进入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面试方式
 
  用人部门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向学校提交建议面试名单。不定时组织面试考核,通过专业试讲加答辩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与岗位发展的匹配度、发展潜力、团队协作精神及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不计入面试成绩,但作为评估面试通过人员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经第三方认定为符合专业条件的,方能进入面试通过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用人部门处务会/部务会按照面试通过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医院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用人部门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可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当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学校将按照既定的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其他符合条件的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察
 
  四川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审核、审定
 
  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通过考核、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员,经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审核后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最后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室) 邮编:610068
 
  联系人:周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8-84768068、84761200
 
  监督电话:
 
  028-84761400(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四川师范大学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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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引进待遇
 
详见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bbmc.edu.cn/)。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含个人业绩及基本情况)至学校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D层次以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欢迎来电咨询;
 
(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请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邱 燕

0552-3175305

651256693@qq.com

医学影像学院

时爱萍

0552-3175201

imagingschool@bbmc.edu.cn

公共基础学院

罗 丹

0552-3175249

ggkcb@163.com

检验医学院

庞士伟

0552-3175240

837449513@qq.com

卫生管理学院

张 敏

0552-3173962

bywsglx@163.com

药学院

李晓明

0552-3175231

bbmcyxy@163.com

口腔医学院

姜丽娜

0552-3175256

jln_baby@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

孙永建

0552-3175290

330812633@qq.com

体育艺术部

文河保

0552-3175003

2019013@bbmc.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李同刚

0552-3175221

623011324@qq.com

基础医学院

郑庆委

0552-3175271

2563083867@qq.com

精神卫生学院

沐林林

0552-3175272

bbyxyjswsxy@163.com

护理学院

蒋楠楠

0552-3175207

603990362@qq.com

科研处

石景言

0552-3175067

Bykyc2012@163.com

全科医学系

陈克侠

0552-3175902

81210121@qq.com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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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泰州市中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中医院将于近期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编制性质、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泰州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请关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tzszyy.com)-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后按网页提示下载填写《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进行上传,泰州市中医院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线上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招聘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23-86611226;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网站,视为未网上报名,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0:00);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四象城3401教室。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学术报告的形式,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学术发展构想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10:30,面试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3-86393166(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23-86393619(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611226 泰州市中医院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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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茂名化州市招聘教师223人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化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化州市情况简介
 
化州市属广东省茂名市管辖的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中国南方油城茂名,南连著名海滨城市湛江,西邻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北倚桂东门户玉林,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因盛产化橘红,素有“中国化橘红之乡” “中国长寿之乡”美誉,是粤西地区目前唯一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字号”殊荣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2357平方公里,辖17个镇和6个街道,户籍人口179.97万人,城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约30万人,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63.96亿元。建有茂名第四大发展平台临空经济区和粤西最大、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化州万达广场。境内河茂铁路、沈海高速、汕湛高速横贯东西,有高速出入口6个,离湛江吴川国际机场仅有31公里。
 
化州山川秀丽,陵江、罗江、鉴江三江汇聚,文化底蕴厚重,孕育了明朝内阁首辅杨一清、岭南画派代表人物陈金章、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等一批文人名士。化州具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成绩斐然,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全国‘两基’先进单位”“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近年来,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为人才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当前,化州市正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二)在化州市支教的“三支一扶”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四)具体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参加化州市“三支一扶”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服务满1学年的毕业生,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的,仅限报指定的小学岗位,并须对应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在2024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教师,已通过面试已签约的考生;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7.近三年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开除公职的;
 
8.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茂名市直、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化州等五个市(县、区)同一天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域的一个岗位或岗位组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www.sydwzk.cn/gdhzjsgkzp2024”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失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岗位组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考生可放宽到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服务的考生,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则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现场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初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的,作自动放弃笔试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18日9:00-12:00,14:30-17:30。
 
3.资格初审地点: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6楼学术报告厅。
 
4.参加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书(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和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④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学历鉴定证明;⑤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支教、“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有关材料);⑥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⑦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的顺序装订提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报考的“三支一扶”人员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22日24:00,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除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外,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教育局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zhou.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入围名单。
 
入围面试的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在打印面试通知书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技能;报考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的考生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其他科目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实操测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学历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实操)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违约者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另行约定。聘用到城区学校(含幼儿园)任教的教师,须在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7359522,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11号)。
 
(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广海中路)。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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