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学校2024年计划在编制内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委编办、益阳市教育局、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导监督下,由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益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4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第二批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乡村特岗教师、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有吸毒史或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iyang.gov.cn/rsj/)、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官网(http://www.yyszfsxx.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本人报名不成功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地点: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益阳市赫山区益鑫泰路85号)。
 
  (三)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含)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4.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第二批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手写签名);
 
  3.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4届毕业生提供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7.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数学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其他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语文A岗位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该招聘计划调节至语文B岗位,语文A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报考语文B岗位的可改报语文B岗位。
 
  2.考试方式
 
  (1)骨干教师
 
  ①数学岗位
 
  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参加试教。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试教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若参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②语文A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考生笔试、试教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笔试和试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试教采用无生试教的方式,主要测评课堂教学能力。
 
  (2)专任教师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考生笔试、试教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入围试教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入围试教。招录职位试教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3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试教入围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试教采用无生试教的方式,主要测评课堂教学能力。
 
  3.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若参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4.信息公布
 
  笔试、试教时间、地点、各岗位试教入围名单和其他事项均在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自行查看相关信息,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以免贻误考试相关时间。
 
  (六)体检和考察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排名;试教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加试)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等情况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经单位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须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至其他部门或地区工作。
 
  五、特别提示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试教环节后,在试教、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本校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今后不得报考本校公开招聘职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卜老师13511130155   项老师18774395858
 
  举报电话:
 
  0737-618986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附件: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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