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东阳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现决定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名,详见表格。
 

岗位

类别

招聘

计划数

岗 位 条 件

备注

性别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岗位一

10人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社会就业人员

 

岗位二

10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社会就业人员

 

岗位三

10人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应届高校毕业生

 

岗位四

10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应届高校毕业生

 

岗位五

10人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中共党员

从事党务工作

岗位六

10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中共党员

从事党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愿意履行专职社区工作者义务,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具有东阳市户籍;若具备以下1种及以上条件的人员,报考时户籍不作限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4.东阳本地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东阳生源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信网核实)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此外,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身份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岗位。
 
(七)加分条件: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职专职网格员,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加3分(由任职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任职依据);退役军人,加4分;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加3分、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5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加3分、等级为社会工作师的加5分。以上四项加分不重复累计,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择最高项加分。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
 
人不能报考;东阳市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户籍、年龄、学历、加分、中共党员等条件以2024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除特殊说明时限外)
 
三、招聘程序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无问题反映或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择优聘用。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日9时—8月2日16时
 
报名方式:登录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http://bwyg.dongyang.gov.cn:8081/bwryMng/unifSignUp/bwIndex.shtml?type=pc,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②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需上传个人免冠照片。
 
③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界面“文件上传”中上传户口簿(合成一页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合成一页上传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专职网格员任职依据、退役军人证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类资格初审由市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4年7月29日9时—8月2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改报。
 
3.岗位核减
 
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则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www.dongyang.gov.cn/,下同)。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明确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应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
 
②笔试结束后,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相同,均进入面试。
 
6.资格复审
 
①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结果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公示。
 
②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④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③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8.体检
 
①根据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②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
 
③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察、公示和聘用
 
①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的顺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有关要求执行。
 
③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④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⑤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统筹安排,与有关镇乡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提供解聘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⑦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⑧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的招聘考核命题、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021693。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山东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6人简章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济南市唯一的市属公立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专业医疗机构,是在济南市卫健委领导下的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心对6大类重精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试点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全民筛查,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库。
 
  中心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精神卫生中心”的发展目标,立足“大专科、小综合”的战略定位,秉持中西医结合、心理先行的发展理念,擘画以京鲁睡眠医学中心、智慧减压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四大中心”为特色引领的发展蓝图。重视综合科室建设,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等科室,以我院优质的医疗水平为依托,以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基础,以专业的医疗人才为引领,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医疗环境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及专业素质高者,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精神科、内科、外科、心电图、影像、心理、公共卫生、文秘综合、音乐治疗、护理、信息技术、急救车驾驶等专业(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入职后服从中心统一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16:00
 
  如此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未录满岗位将延长报名至2024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swszxzzrs@jn.shandong.cn。报名材料如下:
 
  1.《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表内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进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考核
 
  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6.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咨询电话:0531-89618677。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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