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委托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20名,女性10名),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担负留置看护任务,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xy.zjkhycs.com)和“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毕业生和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2024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6.18至30周岁(1993年8月2日—2006年8月2日期间出生)。
7.户籍不限。
8.身心健康,体态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正常范围为18.5≤BMI<24。
BMI指数是用体重千克数除以身高米数的平方得出的数字。
9.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因看护任务需要,招聘人员一律不得佩戴眼镜)。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报名网址: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xy.zjkhycs.com)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12:00至2024年8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3日9:00至2024年8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彩色免冠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资格复审结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kxyhr@163.com)。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提供县、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考生缴费支付账户。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体测时间及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前,组织参考人员进行体重、身高、视力的测量。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纵跳摸高。
测评标准:
男性:
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
②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女性:
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
②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
注:体能测评各项成绩合格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男考生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进入笔试环节,女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6进入笔试环节。当合格者总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男1:5,女1:6)时,所有体能测试各项成绩合格者均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3比例参加资格复审。招聘人数1:3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参加笔试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是将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果体检不符合通用标准,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参加政审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由相关部门填写详细政治情况并加盖公章。
七、公示、岗前培训和签订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将在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ttp://xy.zjkhycs.com)和“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15日的集中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将不予以聘用,人员空缺将依据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岗前培训合格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
八、有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将依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号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支付(含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试用期满,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确定层级及工资标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九、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新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醒: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5900065 (工作时间:8:30—18:00)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吴女士13303130091
袁先生17732777192
张家口鑫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河北张家口市蔚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蔚县公安局委托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留置保障专职辅警28名(男性20名,女性8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8、户籍:限蔚县户籍;
9、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10、体貌: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男体重需在60-90公斤、女体重需在45-70公斤范围内,且身高、体重比例恰当);
11、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开除、辞退、退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2:00 13:30-17:30
2、报名地址:蔚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 。
3、招聘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近照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及100元报名费,并填写完整的《蔚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注: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篡改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程序实施招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等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依据《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
测评标准:
男性: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4。
②1000米跑:合格标准≤4′35″。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女性: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4。
②800米跑:合格标准≤4′30″。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
注:三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注: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拟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名单将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蔚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参加政审的人员须认真填写《蔚县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由相关部门填写详细政治情况并加盖公章。
七、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将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由蔚县宏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公安部门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八、岗位待遇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留置保障专职辅警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按照《蔚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确定层级及工资标准。
依据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特别提醒: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蔚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7114555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7日
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为充实公安队伍警力,提高留置看护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男31名,女9名),岗位主要为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5.年龄范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6.户籍条件:限宣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期为2024年8月14日;
7.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8.视力条件: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9.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在标准体重85% — 125%之间,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构成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并按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基础工资依据河北省公布的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的1.2倍即2400元/月支付,并依照河北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工龄工资,在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将每年增加工资50元/月 ,最高500元;绩效考核奖参照原先招录辅警的待遇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高710元/月;上岗后,按实际在留置岗位执勤天数适当增加绩效考核奖。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续签合同。试用期内,工资按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支付(含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四险)。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宣化区人社局事业股(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兴源综合楼五楼)
咨询电话:0313-5970109
3.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0元(现金),开具收据。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
5.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携以下相关证明: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及社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报名情况,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有权发布补充公告。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常识、公文写作基础、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测。
体测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
男子组:
1000米跑:合格标准≤5′30″
女子组:
800米跑:合格标准≤5′25″
3.面试
通过以上两个环节测试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政审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除身高、视力外,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和体检、政审等情况,依据此次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选。将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予以公告。由张家口宣和劳务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辅警不占用地方编制,被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由宣化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发布公告。
7.如在报名环节就达不到人数要求,将重新组织报名,增加人数,再开展后续环节。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8月14日
河北张家口怀安县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受怀安县公安局委托,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40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留置保障专职辅警40名(男性32名,女性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怀安县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
3.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身高与体重: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实际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5%以上,且低于标准体重的125%。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6.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聘用条件
在笔试、体能、面试成绩及学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ha.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8月23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时,15:00-17:30时。
2.地点: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禾力街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怀安县晟安创业园区520室)。
咨询电话:7869178。
3.收费:初审合格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免费。
4.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从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下载并填写《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式两份。
(二)笔试
1.时间地点:考生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成绩查询: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聘人数3:1比例(男、女岗位分别计算)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当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比例,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项见《体能测评准考证》。测评项目包括: 1000米(男)/800米(女)跑。
体能测评分男组、女组,满分100分,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1分递减评分(体能测评成绩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9分、第三名为98分,女子第24名为77分,男子第96名为5分)。体能测评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结束后,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成绩,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对照招聘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验合格者,进入政审、资格复审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政审、资格复审
1.根据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与资格复审人员。
2.政审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规定审查后提出政审意见,资格复审由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考生应配合提交资格复审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条件:
(1)公告中第三条第(三)款。
(2)学历高者优先。
(3)体能测评成绩好的优先。
(七)办理聘用手续
怀安县公安局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审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少于2年期限的《劳务派遣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可择优续签。
五、 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怀安县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辅导。
2.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随时关注查询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手机短信提示,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损失。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在《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处签字,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被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5.空岗递补:招聘结束1年之内,因县公安局原有及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用工单位专业和性别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递补。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比例的3:1时,可延长一周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拟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男、女岗位分别确定),确保拟招聘人员能胜任岗位工作。然后按照报考岗位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与资格复审人员。
7.本公告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