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加强示范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70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小学教师42人,招聘幼儿园教师28人(具体科目设置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与考察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一致;
 
  (4)本科及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等次,报考语文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7)退役军人倾斜政策
 
  根据《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平退役军人〔2024〕53号)精神,退役军人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可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①退役军人报考时年龄放宽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役满12年及以上,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具有5年以上在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
 
  ②报考小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www.pdsxcq.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示范区官网和市公共就业人才网上的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pdsxcqzj.wykjnet.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3日17:3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4日12: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过期视为放弃),到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宏图路中段管委会院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相关材料,退还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www.pdsxcq.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pdsxcqzj.wykjnet.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6、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示范区诚信档案。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形式: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知识、教育心理学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请于2024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宏图路管委会院内)提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
 
  (1)招聘教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须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技能和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和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
 
  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在示范区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记入示范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375-2667962   2667068
 
  (五)为维护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2667910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亮路28号,毗邻澜沧江畔,是西双版纳州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年轻的高素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91%,平均年龄33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流畅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5.年龄在18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2024年毕业生;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辞退或被事业单位开除5年以内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wdxrsk@126.com
 
报名时间:发布通告7个工作日后,2024年9月20日08:00—10月8日18:00截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网址:http://www.xsbnzwdx.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
 
(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四)业绩评价。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共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业绩评价表》,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重点评价学习经历(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将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签确认单及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3.考核方式:专题试讲、现场提问。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10分),专题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体检。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校(院)委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考察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岗位匹配、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聘用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所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可免费使用两年。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九、本通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0691—2211521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 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5087619199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33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成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副部长为副组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下设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考调到所需岗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2.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二)考调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职位
 
  详见《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范围为全县各镇(乡、街道)、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3. 截止2024年9月13日,报考人员需具有我县镇(乡、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含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在编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无不合格<不称职>、不定等次情况(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条件;
 
  5.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试用期内人员;
 
  5.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 - 18:00);(2)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 -?12: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综合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证件照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健系统人员还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人员都需要签订报考承诺书;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考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环节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加分
 
  2021年以来个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在面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县级加1分、州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同一个项目受多个层级表彰的只加最高级别分值一次。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有一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
 
  (三)岗位专业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岗位专业测试范围,岗位专业测试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具体方式由考调单位根据考调岗位特点和需要拟定方案报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确定并组织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岗位专业测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能否胜任考调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入口材料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表等身份材料,如实拟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比选,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按成绩名次的须报考调办同意)。经考察无合适人选,考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程序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各考调单位各职位的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办理调动手续(乡村振兴驻村队员原则上需待此轮驻村期满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考试统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考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岗位专业测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0854—6825683
 
  监督电话:0854—6826096 ??0854—6821643
 
 
 
  长顺县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选聘123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衡水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冀鲁豫边区战地医院,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而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官员、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于1947年命名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曾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石家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现代著名针灸学家朱琏先生是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首任院长。多年来,一代代哈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党建领院、改革立院、学研兴院、人才强院、质量治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研型医院。目前医院“一院四区”,是河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医院主院区占地39.59亩,建筑面积11.1万㎡,编制床位960张;南院区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9.9万㎡,编制床位800张;东院区占地7亩,建筑面积1万㎡,开放床位162张;北院区建设在即。主院区以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等为主,南院区以妇产儿诊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慢性病综合治疗中心、医教研中心及国家全科培训基地为主,东院区以康复医学、医康养中心为主。主院区与南院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资源,强化分院区的特色优势,按照专业错位、急慢分治的原则,以医疗中心模式打造专业特色,补齐衡水医疗资源短板。
 
  医院坚持“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学科建设原则,按照“强专科、优综合”的发展思路,构建“强心、健脑、壮骨、舒神、活血”大学科集约化体系,促进学科互补式、融合式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胃肠外科、小儿内科、神经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小儿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科(中医肿瘤)、康复医学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30余个专业为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医师协会等11个学会,衡水市骨科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均在我院挂牌成立,衡水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儿科学分会等48个分会主任委员由我院学科带头人担任。医院系承德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医学部、河北北方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红十字会国际紧急医疗援助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现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17个教研室,在职职工2361人,其中副高458人,正高199人,硕博人数552人(其中博士46人),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高校硕士培养点11个,硕士生导师85人。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现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骨科、重症医学科1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医院现有3.0T核磁、超高端双源CT、PET-CT、ECT、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DR、乳腺钼靶、遥控胃肠机等国际领先的新型诊疗和科研设备近800余台件,极大地促进了专科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神经内镜结合磨钻辅助治疗垂体瘤、腹腔镜下肝切除等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荣膺全省6家、衡水市唯一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全国473位,被评定为B++等级。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培育了“先锋文化”“精进文化”“廉洁文化”“儒医文化”“爱院文化”,凝聚了医院发展合力;秉持“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医生”的理念,致力于建设综合实力强大、医疗技术先进、百姓满意放心的冀东南区域医疗中心,全力谱写医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人,其中A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硕士研究生)46名,B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77名。
 
  选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一般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50分及以上(须提供考生管理平台成绩截图);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或中科院分区发表过四区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在3分及以上SCI三篇;
 
  (4)近五年作为主持人或骨干人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d3b635d349817f7
 
  3.报名时间:9月12日09:00至 9月1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1日16:00
 
  5.缴费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照片:
 
  ①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⑥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
 
  ⑦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相关条件提起报名考生,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⑧以“退役士兵”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管档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⑨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⑩临床护理岗位还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毕业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
 
  (4)网上报名时复制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密码,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5)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操作。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7)网上支付。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时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要求备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后期报名费将原路返回。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8)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衡水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相应链接入口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115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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