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受各招聘单位委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工作人员1名,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户籍或出生地及其他要求和说明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符合计划表中对应户籍或出生地(以身份证号码为准)、专业、学历等要求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户籍或出生地放宽至浙江省。
 
2.在2024年7月23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在2024年7月2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的范围为:浦江县公安局在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并连续参加浦江县公安局工作满三年(2021年8月前参加工作),因见义勇为等被记二等功及以上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度至2023年度考核以来,考核优秀等次1次以上的;
 
(2)2019年1月以来,曾获得县局级以上优秀辅警、治安荣誉奖章等荣誉的;
 
(3)现任辅警中队长、副中队长、组长、副组长的。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公安机关内部问责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能报考;受党纪、政务处分且至公告发布之日尚在影响期的不能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8月7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8月8日17时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8月1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请以上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向浦江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作非贫困家庭报考人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8月17日11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
 
(六)专业技能测试
 
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岗位需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流程及要求详见《“全媒体记者”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事项》(见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由浦江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全媒体记者”岗位,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合计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全媒体记者”岗位总成绩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40%、30%、30%计算,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按该岗位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获得的学位时间为准。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认定,由浦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8189805。
 
(四)“退役军人”的身份认定,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退出现役证件等材料为准,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206560。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应聘人员从自身做起,诚信应聘,诚信参考,不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七)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能低于3年(乡镇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期限不能低于5年),在县内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八)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总成绩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浦江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4183375。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下半年招聘4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公开招聘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电话:0871-6519282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环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网址:www.ynast.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92823、65192792;
 
(二)监督电话:0871-65190298;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24年9月6日

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纪委监委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2名;
 
(二)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
 
以上2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6.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纪委监委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省纪委监委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http://www.ynjjjc.gov.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纪委监委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纪委监委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纪委监委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纪委监委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991054、63991264;
 
(二)监督电话:0871-63991156、63991296;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独山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为独山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为独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40)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一览表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选定所报职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须规范上传以下附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上传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上传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外,还须上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上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上传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7)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4日17:00。各用人单位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引进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9月13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13日17:00至9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三楼33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测评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具体如下:
 
  1.报考中共独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独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独山县社区矫正中心、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独山县中医医院、独山县人民医院、独山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经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谈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结构化面试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的条件,不计入结构化面试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进行公布。
 
  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结构化面试。
 
  2.报考独山高级中学、独山县第六中学岗位的,测评方式视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来确定,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5人的,采取面谈加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为25人及以下的,直接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进入试讲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试讲环节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试讲环节的条件,不计入试讲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试讲环节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进行公布。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试讲。
 
  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讲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必须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特殊情况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2.进入考察人员须将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或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公告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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