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实验中学招聘方案

  
 
  贵州省实验中学是省教育厅直属二类示范高中。学校是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教育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全国百强特色学校、清华大学射击运动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足球特色学校、贵州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学校等。近十年来,八次荣获贵阳市入出口评估一等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师范学院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见附件3。
 
  备注: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应届)或取得一级教师(含)以上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到2024年8月4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链接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5日9:00至2024年8月7日17:00期间通过链接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准考证头像显示不清晰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报名表。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招聘考试过程中变更手机号的,须及时通过本方案公布的联系电话将变更情况告知报考单位。
 
  (2)单个岗位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不变更岗位资格条件。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进行公告。
 
  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该岗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符合改报岗位资格条件的,经贵州省实验中学同意后改报岗位。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或不符合改报条件需要退费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申请,经贵州省实验中学同意后,由考试机构予以退费。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须进行“提交审核”申请操作,点击“提交审核”后,审核单位方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不进行“提交审核”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则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8月7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前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4)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或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提交,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通知招聘单位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贵州省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均为二级学科,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且专业须与《贵州省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须如实填报。对属于其中所列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在2024年8月5日9时至2024年8月8日17时期间将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中文翻译扫描件)发送至gzssyzx@163.com邮箱。(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逾期网上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如实填写或不准确填写专业名称导致误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4年8月5日9:00至2024年8月8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5日9:00至2024年8月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须及时确认并缴费后方报名成功。
 
  在报名期间(2024年8月7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8月8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4年8月8日12:00后至2024年8月8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00元。未按要求时限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2024年8月15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才大市场0851-88341380、0851-88236875(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笔试
 
  考试在贵州师范学院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省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 分),内容包含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贵阳地区,具体考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格分为60分及以上。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实验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但笔试成绩须到达60分及以上。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贵州省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特别提示: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按要求组织专家对专业领域与岗位需求的适配情况进行论证。论证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根据“附件3”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如无则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2份;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委托人按手印并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省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特别提示: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在贵州师范学院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省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问答。面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2.面试内容: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说明: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加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实验中学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按时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省实验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环节均在贵州师范学院官网、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相关网站,如因本人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联系电话:0851—85988493;监督电话:0851—85970981、0851-85811044。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实验中学报贵州师范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方案由贵州省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2024年7月25日
 
  贵州省实验中学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和三级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22人、三级职员11人,共计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三级职员招聘两个类别。
 
(一)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2人),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三级职员招聘(11人),具体详见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湖州市(含区县,下同)户籍(以2024年9月13日户籍为准);
 
(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4年9月13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党员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4.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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